根据粤财社[2015]10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财社[2015]96号《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局受理李功威、潘梓晴共2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详细名单见如下。
以上人员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条件。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电话0763-4883613。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索引号: | 11441821559164479W/2022-000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名称: | 2022年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
主题词: |
根据粤财社[2015]10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财社[2015]96号《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局受理李功威、潘梓晴共2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详细名单见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享受人员 | 身份证号 | 人员 类别 |
1 | 清远市新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李功威 | 4418211985*****914 | 返乡创业 |
2 | 佛冈县石角镇好世界影艺冲印店 | 潘梓晴 | 4418211997*****245 | 大学生毕业五年内 |
以上人员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条件。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电话0763-4883613。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主办单位: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3-428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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