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有关规定,经审查评估、实地考察,佛冈县海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家企业符合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现对佛冈县海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家企业申请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附件:2020年佛冈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点(平台)补贴明细表.xlsx
以上情况,公示期七天。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电话0763-4289012。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