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晚上,佛冈县消防大队在县城某小区内成功解救一只野生保护动物。
按有关规定,县消防大队将该野生动物移交至县林业局,经工作人员识别,确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林狸。随后对其进行观察和检查,未发现这只斑林狸身上带有伤痕,且健康状况良好,符合放归自然条件。次日上午,工作人员将其放生至观音山自然保护区内。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形成了人人保护、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县林业局将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生态资源安全工作,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携手珍稀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