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冈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8796T/2025-00112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5-09
名称: 佛冈县县属公办幼儿园 2025 年秋季招生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佛冈县县属公办幼儿园 2025 年秋季招生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19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县县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园,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指南。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坚持计划招生原则。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小班

(2021.9.1-2022.8.31)

中班

(2020.9.1-2021.8.31)

大班

(2019.9.1-2020.8.31)

托班

(2022.9.1-2023.8.31)

1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总园

12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分园

6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20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二分园

6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20

2

佛冈县建设路幼儿园

12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20

3

佛冈县青松路幼儿园

3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20

4

佛冈县城北幼儿园

9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20

5

佛冈县青云路幼儿园

12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6

佛冈县蓓蕾幼儿园

150

额满

即止

额满

即止

20

7

佛冈县城南幼儿园

120

35

额满

即止

20

  三、招生对象

  (一)具有佛冈县县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即具有佛冈县石角镇下辖的新城、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社区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幼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荚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以及《佛冈县“510”人才工程入选人才》规定的子女等)

  (三)非佛冈县县城户籍(含县外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5日—16日(情况特殊可以延长登记间),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选择的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只能选择县属7所公办园中的一所进行现场登记报名,不得重复登记两所及以上幼儿园。

  (三)报名材料

  1.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幼儿本人页);

  3.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总园: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151号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分园: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210号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第二分园: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435号

  佛冈县建设路幼儿园: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398号

  佛冈县青松路幼儿园:佛冈县石角镇冈田村

  佛冈县城北幼儿园:佛冈县石角镇塘二村

  佛冈县青云路幼儿园:佛冈县石角镇康乐街129号

  佛冈县蓓蕾幼儿园: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4号

  佛冈县城南幼儿园:佛冈县石角镇兴业路南侧城南小学旁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均可以通过现场登记报名方式申请入读。各县属公办园对报名登记的幼儿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录取名单。

  2.2025年5月19日—23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和佛冈通平台公示申请对象(拟录取)的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五、收费标准

  各幼儿园严格执行县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保教费预收57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收取;

  (二)托育班预收13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收取;

  (三)伙食费预收17元/天,每学期按实际天数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幼儿出生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资料,并确保报名资料真实、完整。凡出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除基本报名材料外,根据不同政策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烈士证、现役军人证、人才引进证明等。

  (三)贫困幼儿的资助办法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四)已被一所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补录等招生活动。

  咨询电话: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0763-4289816,13828539711(巢主任)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一分园:0763-4281711,15915169225(何主任)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二分园:0763-4282560,13360722309(谢主任)

  佛冈县建设路幼儿园:0763-4297770,13642521110(莫主任)

  佛冈县青松路幼儿园:0763-8886823,18826609823(罗主任)

  佛冈县城北幼儿园:0763-4297832,13610586169(黄主任)

  佛冈县青云路幼儿园:0763-4291568,13828536735(黄园长)

  佛冈县蓓蕾幼儿园:0763-4283358,13926699901(姚主任)

  佛冈县城南幼儿园:0763-4885881,18163215226(吴园长)

  



佛冈县教育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