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呼气式酒精检测值42mg/100 ml。7月7日22时许,佛冈交警在佛冈县高岗镇382省道设卡检查,在对一辆粤R0***7号牌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打开车窗的瞬间,驾驶人身上传来一股浓重酒味。执勤人员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得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李某当天15时许和朋友在外钓鱼的时候各自喝了一瓶啤酒,直至22时许,感觉没事了便驾车回家,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名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呼气式酒精检测值74mg/100 ml。7月8日20时32分,佛冈交警在373县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名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经检查点,被交警拦停检查。当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神色慌张,面色微红,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且身上散发一股酒气。通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进一步核查时,执勤警员还发现该驾驶人并未考取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经了解,聂某19时许在家喝了一瓶700毫升的啤酒后,感觉自己没喝多,骑车应该没问题,便驾车外出,半道上被交警查获。民警对聂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
目前,案件正待进一步处理中。聂某饮酒驾车、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处以罚款34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呼气式酒精检测值45mg/100 ml。7月9日17时许,佛冈交警在252省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名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经检查点,该男子神色慌张,交警便拦停检查。当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且身上散发一股酒气。通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进一步核查时,执勤警员还发现该驾驶人并未考取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经了解,范某当天11时许在家喝了一瓶550毫升的啤酒后休息至17时许,感觉骑车应该没问题,便驾车外出,半道上就被交警查获。民警对范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普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
目前,案件正待进一步处理中。范某饮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处以罚款3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