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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8577G/2021-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3-16
名称: 【一周涉电诈警情通报】佛冈县上周共发生涉诈警情21宗,损失金额1209254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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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涉电诈警情通报】佛冈县上周共发生涉诈警情21宗,损失金额1209254元

发布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

目前我县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持续多发

各种诈骗手法花样百出、层出不穷

令不少群众蒙受经济损失

作案手法多以网络贷款、网络刷单为主


  案情回顾

  202138日至314日,我县发生涉电诈警情21宗,共计损失金额:1209254元。

  1.38日,佛冈县106国道群众胡某在网上贷款被人诈骗15000元。

  2.38日,佛冈县石角镇振兴路群众朱某被人冒充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只要付款就可以送货为由,骗了5000元。

  3.38日,佛冈县106国道建设路群众赖某被人以抵押小车的形式骗了50000元。

  4.38日,佛冈县石角镇飞鹅塘群众林某被人以返利刷单的形式诈骗了3000元。

  5.38日,佛冈县建设路群众陈某被人通过网络诈骗了15000元。

  6.39日,佛冈县石角镇某小区群众钟某在网上贷款被骗75000元。

  7.310日,佛冈县106国道群众宋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约50000元。

  8.310日,佛冈县106国道群众胡某被人以刷单返利的方式诈骗了5497元。

  9.311日,佛冈县建设路群众曾某被人通过网络的方式骗了50000元。

  10.311日,佛冈县石角镇某旅游区群众刘某被人通过电话,冒充公检法机构骗了493003元。

  11.312日,佛冈县106国道群众朱某被人以刷单的方式骗了23674元。

  12.312日,佛冈县252省道群众邓某被人通过电话,以冒充客服的方式骗了11500元。

  13.313日,佛冈县石角镇某小区群众谭某称其妻子在手机下载了一个软件,参与网络刷单被骗约16万元。

  14.313日,佛冈县汤盛大道群众刘某在网上被人以投资返利的方式骗取79000元。

  15.314日,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群众李某在微信上购买游戏虚拟物品被骗约1300元。

  16.314日,佛冈县建设路群众黄某被人通过电话,以冒充公检法机构的方式骗了49000元。

  17.314日,佛冈县环城东路群众周某被人通过网络诈骗了5780元。

  18.314日,佛冈县石角镇106国道群众在抖音平台刷到贷款视频被骗了17500元。

  19.314日,佛冈县汤塘镇群众王某被人通过网贷以账户有误被冻结为由骗了7万元。

  20.314日,佛冈县292省道群众田某被人通过某链接进行网络投资被骗了1万元。

  21.314日,佛冈县三八镇群众郭某被人通过冒充客服以入会可退款的方式骗了2万元。


  如何应对电信诈骗防范电信诈骗要做到“三不一要”:

  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2、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3、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单位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4、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