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加快升级,实现“四上”企业数量增加、活力增强、质量提升,有效提高“四上”企业经济增长贡献率,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联合工信、住建、统计等部门草拟了《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为期7个工作日。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fgfgj208@qq.com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02室;邮编:511600。
附件: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日
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四上”企业对县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县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商贸主体达限纳统应统尽统的若干措施》以及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清远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县域经济专班关于印发《清远市县域“四上”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佛冈县引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激励措施,具体如下。
一、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发展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对2025、2026、2027年新投产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2.对2025、2026、2027年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3.对2025、2026、2027年新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含新投产上规、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4.对2025、2026、2027年新升规后(含新投产上规、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次年获得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如企业同时满足新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10%及以上和次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可同时叠加享受奖补资金。
5.在2025、2026、2027年企业上规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第二年仍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再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
(二)工作要求。
1.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各镇人民政府是推动本地区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县工信、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上门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知悉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奖补名单,按程序将奖补资金划拨至企业。
二、推动批零住餐企业上限纳统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2025、2026、2027年月度和年度首次上限入库纳统的“批、零、住、餐”类商贸主体企业。
2.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在2025、2026、2027年企业上限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第二年营业额/销售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再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
(二)工作要求
1.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各镇人民政府是推动本地区“批、零、住、餐”类商贸主体企业上限入库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文广旅体、市监、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上门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知悉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奖补名单,按程序将奖补资金划拨至企业。
三、推动建筑企业上规发展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2025、2026、2027年规下(即具备建筑业资质但未在本县建筑业行业纳统)升规上(即在本县建筑业行业纳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2.2025、2026、2027年新成立且当年上规纳统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3.规上建筑业企业2025、2026、2027年当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量占本地建筑业规上总增长量20%及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0%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4.企业符合上述奖补标准的,次年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第二年仍在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再发放奖补资金总额的50%。
(二)工作要求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本地区资质建筑业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推动本地区建筑业企业达到资质纳统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县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上门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知悉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奖补名单,按程序将奖补资金划拨至企业。
四、推动服务业上规发展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2025、2026、2027年月度和年度首次入库纳统的服务业企业。
2.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在2025、2026、2027年企业入库纳统后次年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第二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再发放奖补资金5万元。
(二)工作要求
1.依职能管理服务业企业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服务业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县发展改革局汇总,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相关部门是推动本地区服务业企业入库纳统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县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上门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知悉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县发展改革局汇总全县服务业企业奖补名单,按程序将奖补资金划拨至企业。
五、申报流程
(一)名单收集:县统计局将符合奖补对象名单发至各相关单位。
(二)企业申请:企业向责任主体提出奖励申请(具体申请资料清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告知企业按要求提供)。
(三)审核公示:各责任主体将申报企业名单报至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局,由县发展改革局汇总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
(四)审批拨付: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会同县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六、其他事项
(一)资金奖补对象适用于注册登记地或实际经营地、且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佛冈县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
(二)本激励措施所涉及奖补资金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上级同类的奖补资金,按同一项目“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三)如企业申报当年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种行为之一的,不得享受奖补。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四)本激励措施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五)本激励措施适用时间为2025-2027年。
(六)本激励措施由联合发文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激励措施上规(上限)标准以统计部门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