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定了《调整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自费托养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标准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fgxj106@163.com
电话:4287202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03室;邮编:511600。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关于调整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
结合自费托养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自费托养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自费托养收费项目包括护理费、床位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分级护理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二、医疗费、药品费、伙食费和其他代收代管服务及费用按实收取。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请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使用合法票据,及时向服务对象和家属宣传解释。《关于制定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中心自费托养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2020〕469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自费托养服务收费标准表
2. 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自费托养服务分级护理服务内容
附件1
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
自费托养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2
佛冈县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
自费托养服务分级护理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