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用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结合周边县(市、区)调整收费标准情况,经研究,我局拟定了调整《佛冈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收费标准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fgxj106@163.com
电话:4283286 传真:4283247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10室;邮编:511600。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8日
调整佛冈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用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就佛冈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骨灰寄存等7项。其中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3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按原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61号)执行。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4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佛冈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佛冈县殡仪馆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情况应在开展服务前向社会公示。
三、佛冈县殡仪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与丧属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殡葬选择性服务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重新核定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2012〕5号)同时废止。
附件:
佛冈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