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物业收费申报指南
一、《佛冈县物业服务收费申请表》下载方式:(打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目录清单”)
二、物业收费申报须准备材料(收费标准大于1.33元每平方米)
(一)商品房在预售前申请备案的,应附带以下资料:
1、提供物业收费申请报告;
2、填写《物业服务收费申请表》;
3、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
4、物业公司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5、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
7、所服务的区域平面图。
8、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公司出具的成本测算报告。
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 2897号)文规定,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
(即收费标准小于等于1.33元每平方米的,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不再报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他详细规定参照我局网站的价格管理栏目有关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四、申报地点:县人民中心东楼210室,办公电话:0763--428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