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医院提出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申请,经成本测算、审核,拟对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价格管理政策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二、调整收费标准方案:
(一)小车停放每12小时封顶收费每车次15元,超过12小时后重新全程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二)采用阶梯累进加价计费模式
调整标准第一阶梯(3小时内)每车次3元/小时,第二阶梯每车次4元/小时;
随诊车辆免费停车的1小时。
(三)摩托车(含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半小时内免费,每小时1元,12小时封顶收费每车次5元。
(四)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数量参照小车收费标准加倍收费。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fgwj6209@163.com
电话:4283286 传真:4283247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10室;邮编:5116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