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治县有关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优化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组织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会议9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局党组会议学习制度,由“一把手”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把握会议的丰富内涵及精神实质。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召开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要意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工作落实的“小切口”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抓紧抓实学习宣传,强化贯彻落实。同时以“三个务必”为告诫,立足城管岗位,以笃行实干的作风续写城管新风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城管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县城管局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8月13日、9月23日、10月23日在县城管局301会议室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宪法法律32次。
(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一是通过工作会议、“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以上多样的学习方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清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80余次。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责任主体落实。如今年2月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一个个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领导干部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如何做决策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局依法决策水平。
(四)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二是积极宣传《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本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的方式,发放宣传资料31000余份、邀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互动等方式面对面普法。三是通过“门前三包”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共9次,切实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法治意识。四是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首届佛冈法治大集等宣传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及城管领域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
(五)垃圾分类纵深推进,环境品质持续提升
一是完善垃圾分类投放网络。推进县城28家物业小区落实定时定点投放工作,督促物业小区管理者适当予以引导、督促、分拣,做到分类和投放精准。推进汤塘、高岗、迳头、水头等镇14个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完成升级改造,县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网络进一步完善。二是规范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在公共场所设置“两桶式”收集容器、振兴路设置“四分法”分类垃圾桶,国道两旁建设“四分类”垃圾房。三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县教育系统及县委老干部局等4支队伍参加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月“分类达人说”演讲比赛,其中县委老干部局自编自演的情景剧荣获“市一等奖”及“优秀创意奖”。
(六)市容治理精准发力,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一是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有温度。推行“721工作法”,今年对轻微占道、越门(界)经营等情节轻微、及时纠正且未产生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劝导教育14000余起,对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对逾期不改正、重复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罚4起,包容免罚率92.3%。二是深化 “门前三包”,示范树新风。今年以来开展“门前三包”等宣传活动共2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评出“门前三包”优秀商户60户,示范引领企业、商户、个人养成文明习惯,扎实推进市容环境整治。三是严控违法建设,拆违见实效。组织各镇、各部门推进拆违控违工作,2025年完成违建治理超45500平方米,圆满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依法依规完成对县政府责成交办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案件1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738.78平方米。四是防治大气污染,整治全方位。今年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渣土运输车辆以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等各类行动,累计检查餐饮商铺76户、车辆57台次、建筑工地和房屋装修现场32次,清理、劝谕露天烧烤41次,有效规范企业、商户经营行为。五是打击非法处置,监管无死角。今年已组织37家物业服务公司召开建筑垃圾法律法规宣贯会,主动走访辖区内施工工地、新装修店铺、居民小区等58个,立案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车辆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等行为14起,共罚没金额13.26万元,整治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近300吨。
(七)公共设施管护升级,民生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加强市政设施巡查管护。今年以来,修补人行道和沥青路面2240.54㎡,维修、新建、更换护栏2457.84米,更换、维护沙井盖83处,增设安全标志牌98套,维修标志牌410块,画线4256.72㎡,加划小车停车位26个、摩托车位73个、禁停位20个。二是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推动青松西路实现全县贯通并正常通行,在G106国道(振兴南路到环城西路段)增设1800米机非分离护栏。三是推进植绿增绿。新增龙凤新区(含一河两岸龙凤新区段、龙凤鲤综合公园)、佛冈大道、青松西路及教育南路等区域市政绿化面积19.94万平方米,进一步拓展县城绿化空间。
(八)安全防线全面筑牢,城市底线坚决守牢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及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837人次,检查企业和重点场所866家次,排查隐患2410项,完成整改2408项。二是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加强对燃气场站、供应站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餐饮、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气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实施燃气用户端硬件升级,更换橡胶软管2000户,更换减压阀330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300户。三是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风工作。统筹执法、环卫、路灯管理等城管力量,从严从细落实汛期各项防御措施,构建起“汛前排查、汛中防控、汛后修复”全周期城市防汛体系,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整治违规设置广告牌行为。今年已排查户外广告设施244个、招牌设施984个,拆除整治问题户外招牌设施4个。
(九)路灯管护精细到位,城市照明安全稳定
一是区域管理责任化。将市政管辖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划分为两大区域,分别设维修班,明确工作责任和范围,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全县路灯建设长度约360公里,共有各类型路灯约1.4万余盏,专用变压器32台,控制箱185台。二是巡检制度常态化。实行日班与晚班交替作业,日班专注于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晚班负责巡查并详细登记故障设备,确保路灯设施的运行状态时刻处于监控之下。三是管理手段科技化。运用照明监控系统与漏电监测终端,配备智能终端,实现对大面积路灯停电或其他故障实施预警、快速处理,全县路灯设备完好率与亮灯率常年稳定在98%以上。
(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
一是为切实履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二是制定《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2025年以来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6次,并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会,有效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三是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佛冈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
(十一)2025年案件基本情况
一是开展行政检查27宗,行政处罚立案24起,作出处罚决定22起,罚没金额16.7万元。二是2025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3宗,其中《佛冈县招牌备案通知书》9宗,《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23宗,《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17宗,《佛冈县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5宗,《佛冈县建筑废弃物临时处置证(消纳)》5宗,《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1宗,《佛冈县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13宗。三是“粤执法”年度线上办案率达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谋划。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研究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5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法治工作4次。
(二)强化理论武装,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列入“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意思、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
(三)以制度强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同时凡是“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均经过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执法决定先经法制审核再经集体讨论后进行,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业证律师事务所潘小松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在推动队伍规范发展上,严格按照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以服务提升为主题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督〔2023〕18号)号文强抓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四)以服务为宗旨,维护市民群众利益。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按照“程序简、审批快、时间短、服务优”的要求,推出并践行“四个零”和“六个不让”的服务标准。同时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量身定做优质服务,我们在广告招牌设置备案项目上承践行“一日备案制”;一般行政许可事项践行“受理即办制”,如店招备案随到随办。二是当好服务群众的“孺子牛”。把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721”工作法,强化对城市管理常见易发问题的集中整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渣土运输遗撒、乱贴乱画等问题,让城市管理更有深度、更有温度,以有效工作合力为城市管理除阻力、赋动能。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有效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契机,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清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和等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良好的尊法守法氛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六)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观念存在不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有一定的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个别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重业务、轻法治思想建设的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多,缺少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的提高。有的干部对学习抓得不够紧,学习的内容不全面,在抓实学习上缺乏动力和韧劲。
(二)法治宣传存在短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已开展大量宣传工作,由于惯性思维、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及时调整普法形式,少有新举措、新亮点,宣传方式仍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三)基层执法存在困境。主要体现在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少、执法力量薄弱,不能满足法治建设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需求。部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在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佛冈城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在局党组会上汇报法治建设工作进度,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教育列入下一年度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各类法规的学习。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城管局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
(四)夯实城管局行政执法基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组织新媒体学习、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执法文书规范撰写、执法用语规范使用等评比,扎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文明规范开展。
(五)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守稳“第一道防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县城,矛盾不上交”,达到守稳“第一道防线”目标,为维持城管系统的稳定不断努力。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