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MB2D08091K/2023-0022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12-19
名称: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6  浏览次数:-

  2023年,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佛冈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佛法治委发〔2023〕 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会议3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局党组会议学习制度,由“一把手”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把握会议的丰富内涵及精神实质。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2次,深入理解和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要意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工作落实的“小切口”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抓紧抓实学习宣传,强化贯彻落实。同时以“三个务必”为告诫,立足城管岗位,以笃行实干的作风续写城管新风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3次,并研究布置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

  (三)围绕“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我局班子传达学习“1310”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重点任务,进行分工部署,进一步明确“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精神,大力弘扬“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钉实钉牢。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通过工作会议、“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定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讨论交流,结合网上教育资源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清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10余次,特别是2023年1月9日、6月16日、11月2日局政策法规股对全县城管系统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人员进行了培训,就执法规范化及证据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了讲解。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责任主体落实。如今年1月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一个个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领导干部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如何做决策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局依法决策水平;今年9月,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等十个方面入手,结合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工作情况,探寻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思路。

  (五)扎实开展全系统法律知识培训

  一是2023年我局共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活动8次,参训人员达200多人次,提升了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今年1月9日、6月16日、11月2日,对全县城管系统及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普及执法规范化及证据收集、就行政处罚的案件来源、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内容进行解读。培训过程中既有理论的提升,又有实践的指导,为参训执法人员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我局在编在职人员均按要求积极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考试成绩均良好。三是2023年共组织10名需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综合法律考试。

  (六)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宣传《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本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的方式,派发宣传资料、邀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互动等方式面对面普法。三是通过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小城管”志愿服务活动、“垃圾不落地”专项行动等开展普法宣传共5次,切实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法治意识。

  (七)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大处罚与教育。共出动327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38家,责改41份,立案6宗,罚款金额800元。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相关报道10余篇,通过佛冈通 APP、“佛冈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报道13篇。共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6场次,各单位结合党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90余场次,共发放宣传资50000余份,累计参与活动志愿者600余人次。在全县学校累计开展垃圾分类主题班会800余场;二是落实居民小区楼道撤桶工作。我县现有居民小区(含无物业小区)79个,已完成“楼道撤桶”79个,县城区居民小区已完成所有小区“楼道撤桶”工作,撤桶率达100%。三是开展“限塑”专项整治。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禁限塑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禁限塑主体责任,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四是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禁止餐饮浪费。督促各餐饮业在餐饮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节约”的提示牌和标语口号。切实抓好节约用餐工作,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产品,注重膳食平衡;五是限制过度包装,发展绿色包装。督导企业按照相关国家法规要求减少包装层次和包装间隙,采用绿色环保包装材料,倡导简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截至目前,共出动80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超市、餐饮、农贸市场、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单位共600余家次。六是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共设置79个居民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有害垃圾存放点1个,可回收暂存点2个。县城主次干道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改造换新约300处。七是规范落实分类运输车辆。配备餐厨垃圾运输车2辆,其他垃圾运输车20辆,可回收物运输2辆,有害垃圾运输车2辆。车身有张贴分类标识,严格落实全密闭运输。

  (八)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市容环境

  对县区内主次干道,以及城东市场、供销街市场、中心市场、德星市场、洪发市场、康乐街、百乐街等市场周边的进行集中整治,严禁占道经营行为。1-12月,共整治流动摊贩7600多摊次,劝导流动摊贩回归市场3800余起,发放责改通知书36份,处罚案件11宗,罚款3900元。使用粤执法平台办案33宗,有效的规范了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营造了良好的佛冈城区市容环境。

  (九)开展路域整治工作,提升佛冈大道人居环境

  共出动执法车辆420车次,执法人员1076人次,对振兴南路-国道G106线县城段违法占道经营、擅自设立广告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

  (十)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违法建筑整治清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1-12月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牌29个,其中19个为残旧破损的楼顶广告牌设施,5个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铺广告牌,3个档窗残旧的墙身广告牌,2个残旧破损的大型立柱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通过向店主讲解违规设置广告牌严重性和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隐患,督导商户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其中自行拆除2宗,组织强拆3宗,共拆除面积1203.25平方米。共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5份,依法对佛冈县石角镇佛冈华府B区两宗违法建设实施强制工作,在强拆的同时认真做好违法当事人思想工作。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共165平方米。

  (十一)依法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针对餐饮单位具有经营时段特殊的特征,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队伍采用错时工作制,加强夜间巡查、督导力度,不定期检查县城范围内餐饮商户的油烟排放情况,并对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维护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至少清理一次,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县大气防护工作。截至12月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车辆106车次,共检查餐饮商铺670户,其中,对存在违规排放油烟行为的餐饮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2份,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十二)加强照明设施管理,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

  为确保全县路灯设备完好率、洁净率、亮灯率达98%以上,县路灯所共出动2969人次,1025车次,分别对县城、乡镇、国道、省道、县道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巡修;修复各类型故障路灯1043盏;完成23宗交通事故杆处理;完成路灯线路修复56处;修复交通事故杆26条;完成环城西路灯杆安装(4支);完成路灯灯杆校正5支;完成上墩32号、完成黄塱32号灯杆修复(修桥拆除);完成民安路灯6基杆及壁灯拆除2盏;完成龙山路灯挂壁箱拆除1个;完成控制箱迁移3台(新一村、老干部局侧、迳头新集镇);完成路灯控制箱电流电压测试182台;完成控制箱杂草清理20台;完成40台路灯专用变压器巡视;完成清除上山枣、社背专变附近的树障;完成更换50KVA变压器1台;完成路灯迁移5支;完成格仔路灯专用户外真空断路器安装。确保路灯照明设施管理无死角,方便群众出行。

  (十三)强化监督执法,严控安全风险

  全县城市管理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今年,我局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48次,出动3402余人次,检查监管企业和重点场所268次,排查隐患问题161个,完成整改157个,整改率97.51%。

  (十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我局由专人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公示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按时保质将相关数据录入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清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十五)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

  一是为切实履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2023年共集体讨论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1宗。二是制定《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2023年至今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2次,并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会,有效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三是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佛冈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

  (十六)2023年案件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9份,行政处罚案件32宗(含简易程序),罚款合计48840元;行政检查229宗;粤执法办案率达91%;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6宗,其中佛冈县招牌备案30宗,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10宗,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5宗,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9宗,佛冈县县城总体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2宗;“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合计收费207857.68元。所有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谋划。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4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法治工作3次。

  (二)强化理论武装,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列入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四)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五)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观念存在不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有一定的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个别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认为业务工作繁忙,做好业务工作就行,有重业务、轻思想建设的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多,缺少思想认识的提高。有的干部对学习抓得不够紧,学习的内容不全面,在抓实学习上缺乏动力和韧劲。

  (二)法治宣传存在短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已开展大量宣传工作,由于惯性思维、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及时调整普法形式,少有新举措、新亮点,宣传方式仍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三)基层执法存在困境。主要体现在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少、执法力量薄弱,不能满足法治建设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需求。部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在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要求,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佛冈城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在局党组会上汇报法治建设工作进度,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教育列入下一年度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各类法规、规章的专题培训。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佛冈城管局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提高宣传效果。

  (四)夯实城管局行政执法基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组织新媒体学习、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执法文书规范撰写、执法用语规范使用等评比大赛,扎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文明规范开展。

  (五)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守稳“第一道防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县城,矛盾不上交”,达到守稳“第一道防线”目标,为维持城管系统的稳定不断努力。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