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9]86号)及清远市人事局(清人发[2009]43号)有关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对我县今年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公共知识培训。
一、培训对象
凡今年经公开招考录用到我县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省(市、县)情教育;公务礼仪教育;创新案例及知识产权培训;职业能力、廉洁操守培训;人才成长规律与职业生涯设计和政策法规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8月22日报到,8月23日至9月1日上课(每天上午8:15时—11:15时,下午2:45时—5:15时为上课时间)。培训总课时按省规定不少于10天。报到、培训地点:佛冈县党校(石角镇黄文园)。
四、培训费用
根据县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为:培训费240元/人、教材资料费为107元/人,合共347元/人。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录用单位在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1、需食宿的,报到时填报登记,住宿免费,餐费按实际发生收取。食宿用具自备。
2、有《干部教育培训证》和《继续教育证书》的,参加培训时带备。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