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启动非公有制经济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09 来源:佛冈县统战部

    按照《清远市委统战部关于在非公有制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清统通〔2010〕17号)和《中共佛冈县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佛委〔2010〕17号)精神,县委统战部决定在全县非公有制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制定实施意见,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党委、非公企业党支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一致;是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意见提出,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央的总体要求,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以“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出发,以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根本,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力量,促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凝聚职工、整合力量,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共处、共谋发展的劳动关系。
    意见强调,县委统战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镇党委要负责本地非公有制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专职副书记要亲自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构建专职副书记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非公有制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