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桶装水市场的监管,给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县工商局加大对流通领域桶装水质量监测抽查力度,防止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
2010年6月9日,在清远市工商局经检科的统一组织下,我局开展第二季度流通领域桶装水质量监测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对我县流通领域桶装水质量进行了监测抽查。在我县流通领域的桶装水市场随机抽查了7批次的桶装水。经检验,抽查的桶装水样品中有3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42.86%。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项目不符合DB 44/116-2000标准技术要求。针对本次监测抽检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迅速对经销不合格的商品经销商给予立案查处并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身心健康。(何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