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消委会2010年第二季度情况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10-05-27 来源:佛冈县工商局

    2010年第二季度,我县消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消委会的职能作用,畅通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依法处理消费投诉,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基本情况
    2010年第二季度,我县消委会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74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1宗,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20%,成功解决11宗,成功率占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2万元。
    二、情况分析
   (一)质量问题是消费投诉的重点问题。第二季度消费投诉主要是质量问题,占总数的45.45%,家电质量和百货商品质量居多;其他问题占54.55%。
   (二)三大行业是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三大行业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行业,占36.37%;百货行业,占27.27%;服务行业,占36.36%。一是家用电子电器方面的投诉与去年同比持平,占投诉总数的36.37%。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冰箱、手机质量差,影响正常使用。造成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有两个:经营者服务意识淡薄,拖延维修和规避“三包”责任,导致问题升级;维修人员技术不过关,二次维修的情况普遍存在。二是百货行业的投诉增幅较大。与去年同比上升了200%,其中服装鞋帽类投诉占百货类投诉总量的66.67%。消费者主要反映的是鞋脱胶、断底、断线以及售后服务等。这说明关乎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商品在质量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三是服务行业跃居消费投诉的首位,与去年同比上升了400%。 这是因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经营者的素质仍然比较低下。例如,消费者在宾馆停车住宿,大客车车上的两个蓄电池被盗,消费者便要求该宾馆赔偿损失;消费者驾车来到佛冈县龙山镇某汽车修配店修补轮胎,因该店一名修理工操作不当而造成轮毂被刮损的纠纷;游客驾车到佛冈县某主题公园游玩,售票员误导消费者凭残疾证明可免费游玩,但实际该公园没有这一规定,而导致消费争议等。
   (三)咨询的内容十分丰富。第二季度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的内容有:一是对手机“三包”问题的咨询,主要集中在手机维修期过长以及手机经多次维修能否更换新机。二是广播电视局在多个台插播本地广告是否合理。三是消费者对公交车、油站价格上涨的做法有疑问。(供稿人:张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