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季度,佛冈采购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财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文件指示精神,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队伍的廉政建设,为全体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县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政府采购规模也不断地得到扩大。在做好日常本职工作的同时, 我们密切注意政府采购的新动向,随时掌握好政府采购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和各采购项目的市场信息,帮助各采购单位做好采购预算,并抓好每一采购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不断地完善政府采购的各个程序及每一环节。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通过采购办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2009年第一季度,我县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3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312万元,节约资金22万元,节约率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