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立土地开发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0-03-24 来源: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2009年11月18日,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挂牌成立,成为清远市第一个成立的县级土地开发储备局,标志着我县在科学储备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上取得新突破。
    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在原佛冈县土地储备中心基础上组建而成(加挂县土地整理中心牌子),内设办公室、土地开发股、土地储备股,核定人员编制17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包括组织编制和执行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资源,统一经营全县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统一征用、开发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统一收购、处置由县政府依法没收和收回的闲置土地,为城镇建设储备土地资源,并统一办理出让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期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工作等。
    县土地开发储备局的成立是县委县政府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县土地开发储备局成立后,将严格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胆探索建立健全土地开发储备运作机制的新路子,力争政府土地开发储备达到“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出让一批”的目标,始终保持政府手里有充足的储备土地调控土地市场,便于重大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落地;通过开展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努力实现我县用地占补平衡,同时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储备管理行为,提高经济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