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猪肉市场稳定
发布时间:2010-03-19 来源:佛冈县工商局

 当前正值春季,是各种疫病的多发季节,容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猪肉及其产品的消费安全,严防病死猪肉等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佛冈县工商局切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局充分认识做好猪肉等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市场防控动物疫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把加强猪肉等食品市场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市场合同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和落实巡查记录制度,对每次巡查的时间、巡查对象、巡查人、巡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及有关请示事项等做好详细记录;巡查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决不姑息。二是落实市场开办者猪肉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市场开办者要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把好肉品质量关。三是督促和引导生猪、猪肉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账制度,确保猪肉来源清楚。四是督促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公示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使消费者明白消费。

 三、严把市场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无照经营生猪交易、生猪屠宰和猪肉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不符合发照条件和其他无照经营的,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对新开业的猪肉经营户要按照有关前置审批的规定,严格依法登记。对前置证件不齐全、形式不合法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四、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315,该局开展以集贸市场、超市和生猪养殖、屠宰、交易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市场上销售的新鲜猪肉、冷冻猪肉和猪肉加工制品为重点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检疫证明,猪肉来源是否明确,严禁病死猪肉和来路不明的猪肉上市,严禁出售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及其产品,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游村串乡收购病死猪、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坚决堵住病猪、死猪流入市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0个次,检查经营户197户次,未发现病死猪肉等畜禽产品流入市场行为。

 五、做好应急值守,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该局除严格落实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外,还落实值班制度,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有人即时受理、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启动联动机制,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供稿人: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