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佛冈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我县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1400多人,填报普查表近10万张。事后质量抽查显示,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现将普查主要数据向社会公布。
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
一、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006年末,全县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4.35万户,比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减少7.84%。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占45.98%,比10年前减少37.3个百分点。全县共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64个。
二、农业从业人员
2006年末,全县农村常住从业人员10.19万人,其中,男性占52.38%,女性占47.62 %。按年龄分,20岁以下占5.88%,21-30岁占17.62%,31-40岁占26.42%,41-50岁占26.51%,51岁以上占23.57%;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2.15%,小学占31.06 %,初中占56.4%,高中占8.93%,大专及以上占1.46%。
三、农业技术人员
2006年末,全县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33人。按职称分,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分别为111人、97人和25人。
四、农业机械及使用情况
全县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较第一次农业普查时有了显著提高。2006年末,全县大中型拖拉机82台, 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我县尚无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1316台,比199年末增长118.6倍;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38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680台;联合收割机20台。
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68.17%,比1996年提高40.82个百分点;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为2.45%,比1996年提高1.08个百分点;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为2.78%,比1996年提高了2.78个百分点。
五、设施农业
2006年末,全县温室面积211亩,大棚面积45.7亩。2006年度,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216.9亩,水果204.4亩,园艺苗木6亩,食用菌4.1亩,果用瓜4.8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一、交通
2006年末,34.5 %的村地域内有车站或码头。进村公路和村内道路以水泥路面为主,覆盖面分别达到67%、50%;沙石路面其次, 覆盖面分别达到13%、33%。实现通公路的自然村达94.49%。
二、电力、通讯
2006年末,100%的镇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 100%的村通电,100%的自然村通电;100%的村和98.07%的自然村通电话;100%的镇有邮电所。
三、文化教育
2006年末,16.67%的镇有职业技术学校。16.67%的镇有公园。100%的镇有广播、电视站。
98.81%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76.19%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100%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100%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21.43 %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17.86 %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30.95%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20.24 %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四、环境卫生
9.52%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11.9%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7.14%的村有沼气池,45.24%的村完成改厕。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06年末,100%的镇有医院、卫生院,100 %的镇有敬老院。61.9%的村距离医院、卫生院在3公里以内,91.67 %的村有卫生室。97.62 %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11.9 %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
六、市场建设
2006年末,100 %的镇有综合市场,但6个镇均没有专业市场,6个镇中只有石角镇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市场。100 %的镇有储蓄所。34.52%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3.1%的村在村内可以买到化肥,9.5 %的村在村内可以买到彩电。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一、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87.79平方米。 99.95 %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4.11万户,占80.7%;拥有2处住宅的0.92万户,占18.08%;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0.06万户,占1.17 %。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3.14万户,占 61.75%;居住楼房的1.93万户,占37.86%;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0.02万户,占0.39 %。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混和砖木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2.14万户,占42.1%;砖混结构的1.5万户,占29.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43万户,占27.98%;竹草土坯结构的0.01万户,占0.19 %;其他结构的0.01万户,占0.13%。
二、饮用水
有0.11万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2.25%。使用管道水的住户0.99万户,占19.51%。2.52万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49.47%;1.89万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37.06%;0.54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10.63%;0.03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0.65 %;0.04万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0.83%; 0.07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其他水源,占1.36%。
三、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柴草。其中,主要使用柴草的4.32万户,占84.79%;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0.65万户,占12.79%;主要使用电的0.08万户,占1.67 %;主要使用煤的0.04万户,占0.72 %;使用其他能源的0.0013万户,占0.03%。
四、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2.53万户,占49.7%;使用旱厕的0.68万户,占13.28%;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1.88万户,占36.97%。
五、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0.22台、固定电话41.88部、手机80.29部、电脑1.51台、摩托车59.61辆、生活用汽车3.03辆。
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14.77万人。其中,男劳动力7.79万人,占52.84%;女劳动力6.95万人,占47.16%。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20岁及以下2.5万人,占17.03%;21-30岁3.43万人,占23.29%;31-40岁3.33万人,占22.61%;41-50岁2.96万人,占20.1%;50岁以上2.50万人,占16.97%。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0.24万人,占1.63%;小学文化程度3.7万人,占25.11%;初中文化程度8.98万人,占60.92 %;高中文化程度1.59万人,占10.76%;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0.23万人,占1.58%。
二、农村劳动力流动
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4.24万人。其中,男劳动力2.43万人,占57.31%;女劳动力1.81万人,占42.69 %。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及以下占19.14%;21-30岁占43.70%;31-40岁占22.95%;41-50岁占10.84%;50岁以上占3.37%。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0.13%;小学文化程度占14.52%;初中文化程度占74.67%;高中文化程度占9.37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31%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17.61%,在县外市内从业的劳动力占11.09%,在市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70.89%,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0.41%。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在第一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1.98%;在第二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60.74%;在第三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占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