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我县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根据《关于印发<佛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办发[200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考佛冈县卫生系统2009年上半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的必须为本县户籍。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等;近三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佛冈县2009年上半年卫生系统招考职位表)。
(三)年龄符合职位表中的要求。职位表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
三、招聘人数:共64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佛冈县人民中心主楼110室。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3、报名费用
此次招考收费事项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办理,报名费按县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FG211(4-1)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
上午:08:00—09:30 综合基础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佛冈县城北中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委托省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问答、专业技能考评等。面试评委由医院和县卫生局、县人事局派人组成。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参加笔试人员填报的报考志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以上。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七、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八、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县卫生局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聘用
按招聘名额在综合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中择优录用,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
本公告由佛冈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佛冈县卫生局:0763—4281657
佛冈县人事局:0763—4292111
佛冈县人事局
佛冈县2009年上半年卫生系统招考职位表
单位 专业 招录对象 其资格条件 佛冈县人民医院 5 护 理 社会人员 1 口腔医学 社会人员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 中药学 社会人员 1 临床药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佛冈县中医院 3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3 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社会人员 1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1 社会人员 2 医学检验 社会人员 1 社会人员 3 护 理 社会人员 1 中西医结合临床 应届毕业生 1 护 理 社会人员 1 护 理 应届毕业生 1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2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1 临床药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3 护 理 社会人员 2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3 护 理 社会人员 1 药剂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 影 像 社会人员 1 临床药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2 临床医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 助产 社会人员 1 妇 幼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 临床医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 护 理 社会人员 1 临床医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 护 理 社会人员 2 临床药学 社会人员 1 妇 幼 社会人员 1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1 护 理 社会人员 1 药 学 社会人员 1 护 理 社会人员 1 临床医学 1 临床医学 社会人员 1 社会人员 2 护 理 社会人员 1 临床药学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2 护 理 社会人员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考人数
学历学位
经费渠道
备注
临床护士
99201
大专以上
有护士执业证,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
核补
口腔医师
99202
临床医学本科以上
男,有口腔执业医师证
核补
麻醉医师
99203
麻醉医学本科以上
男.年龄30岁以下
核补
中药剂
99204
大专以上
年龄25岁以下,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
核补
临床药剂
99205
本科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核补
临床医师
99206
本科学士
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
核补
中西医师
99207
本科以上
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
核补
产科医师
99208
本科学士
女,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产科工作1年以上
核补
麻醉医师
99209
临床医学本科以上
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麻醉工作1年以上
核补
检验士
99210
大专以上
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检验工作1年以上
核补
X光操作员
99211
临床医学大专以上
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X光工作2年以上
核补
临床护士
99212
大专以上
有护士执业证
核补
中西医师
99213
本科以上
核补
佛冈县 慢病医院
卫校护理教师
99214
大专以上
女,年龄30岁以下
核补
卫校护理教师
99215
本科以上
核补
卫校化学教师
99216
本科以上
女,年龄30岁以下
核补
高岗镇医院
临床医师
99217
大专以上
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核拨
临床药剂
99218
大专以上
核拨
临床护士
99219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烟岭卫生院
临床医师
99220
大专以上
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
核拨
临床护士
99221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临床药剂
99222
大专以上
核拨
迳头镇医院
影像医师
99223
大专以上
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
核拨
临床药剂
99224
大专以上
核拨
临床医师
99225
大专以上
专科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本科以上学历免执业证)
核拨
助产士
99226
大专以上
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
核拨
水头镇医院
妇幼医师
99227
临床医学大专以上
专科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本科以上学历免执业证)
核拨
临床医师
99228
大专以上
专科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本科以上学历免执业证)
核拨
临床护士
99229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三八卫生院
临床医师
99230
大专以上
专科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本科以上学历免执业证)
核拨
临床护士
99231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临床药剂
99232
大专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核拨
龙山镇医院
妇幼医师
99233
临床医学大专以上
女,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证
核拨
临床医师
99234
大专以上
有执业医师证
核拨
临床护士
99235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民安卫生院
临床药剂
99236
大专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核拨
临床护士
99237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临床医师
99238
大专以上
社会人员
有执业医师证
核拨
汤塘镇医院
外科医师
99239
本科以上
男性,有执业医师证
核拨
妇产科医师
99240
临床医学本科以上
女,有执业医师证
核拨
临床护士
99241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
核拨
四九卫生院
药剂兼收费
99242
大专以上
核拨
临床护士
99243
中专以上
女,有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证
核拨
说明:1、招录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的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的人员; 2、年龄如无特别要求,指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09年6月30日。3、核拨是指财政全额拨款;核补是指财政差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