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佛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办发[200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考我县公办学校、幼儿园2009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在职教师(不含未满见习期新任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同时面向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必须为本县户籍(具体要求见招考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等。
3、身体健康。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在职教师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的在职人员和近两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缓交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交。
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
5、免笔试人员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中学特级教师。
三、招聘人数:共92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佛冈县人民中心主楼110室。(请提交以下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⑴应往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9届毕业生毕业证可缓交,但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交);
④教师资格证(2009届毕业生可缓交)。
⑵在职人员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⑥所在学校(单位)及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
⑶大专毕业生需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费用
此次招考收费事项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办理,报名费按县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FG211(4-1)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
上午:08:00—09:30 综合基础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佛冈县城北中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委托省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按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职位3:1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以试教、实操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评委由学校和县教育局、县人事局派人或邀请专家组成。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者凡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作录用。
六、体检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七、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八、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学校或县教育局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九、聘用
按招聘名额在综合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中择优录用,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到农村从教上岗的,按照《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佛冈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佛冈县人事局:0763-4292111。
附:招考职位表
佛冈县人事局
佛冈县2009年上半年教育系统招考职位表
2 7 2 10 2 11 12 10 5 2 6 2 2 2 3 1 3 1 1 1 1 1 3 1 1
学校
类别招考职位
职位
代码招考
人数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考对象
其它要求
经费
渠道备注
中学
(78人)政治教师
99301
政治
本科及以上
1、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或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缓交,但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交)。
年龄28周岁以下,在编在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核拨
语文教师
99302
语文
本科及以上
99303
语文
大专及以上
英语教师
99304
英语
本科及以上
99305
英语
大专及以上
数学教师
99306
数学
本科及以上
物理教师
99307
物理
本科及以上
化学教师
99308
化学
本科及以上
生物教师
99309
生物
本科及以上
历史教师
99310
历史
本科及以上
地理教师
99311
地理
本科及以上
美术教师
99312
美术
大专及以上
体育教师
99313
体育
大专及以上
音乐教师
99314
音乐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教师
99315
计算机教育
大专及以上
职校
学校 (9人)机电类教师
99316
自动化
本科及以上
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或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核拨
机电类教师
99317
机电类
大专及以上
汽修教师
99318
汽修
服装教师
99319
服装
会计教师
99320
会计
本科及以上
旅游教师
99321
旅游
大专及以上
校医
99322
医学
大专及以上
有2年校医经验。
幼儿园 (5人)
幼儿教师
99323
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大专及以上
1、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或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缓交,但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交); 3、女性。
年龄28周岁以下,在编在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核拨
幼儿英语教师
99324
英语
大专及以上
幼儿体育教师
99325
体育
大专及以上
说明:1、招录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的人员; 2、年龄计算截止至2009年6月30日。3、核拨是指财政全额拨款;核补是指财政差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