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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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县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主动公开意识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2008年,我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各公开责任单位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为贯彻实施《条例》,我县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1、制定计划。各行政机关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制订工作计划,突出重点,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不同特点,调配内部力量,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讲原则、精业务、高素质并相对固定的人才队伍。
2、梳理信息。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3、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询。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正式使用前,采取网上公示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予以调整、充实和完善。
4、公开信息。各行政机关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优先选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有条件的部门设置了公共查阅室或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复制;县档案馆作为查询、利用同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场所,积极主动地做好了为公众服务工作。
5、落实工作经费。各行政机关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使用财政经费的行政机关,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的影响和作用,公布政府信息;通过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公共查阅室、电子公告牌、便民小册子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子网站,普遍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和完善;同时,通过农村信息服务墙、政府信息公开墙等多种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村(居委)、乡镇。
(四)宣传推动力度加大,重点部门信息公开质量提高。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宣传,释义《条例》条文,普及《条例》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8年,各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3条。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1654条,占29.4%;政务动态类信息2301条,占41%,规划计划类信息642条,占11.4%;其它类信息1026条,占18.2%。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08年5月,佛冈县政务网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了链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名单,各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开设了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人事任免、工作规则、大事记等栏目。2008年11月,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新升级改版,改版后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更全面,更具体。
2、公共检索点。指定并建立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该中心已汇集了70多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部分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不少单位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各政府机关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各政府机关向各级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个别单位尚未制订《条例》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