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认真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30     发文单位:县府办     文号:佛府办〔2009〕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认真推行

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佛府办〔200913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我县从200811月份开始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并于今年43日投入试运行,从半个多月的试运行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从未上报、公开、发布信息;二是个别单位上报、公开、发布的信息质量不高;三是少数单位不能及时回复咨询投诉和县委书记、县长信箱栏目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责令限期整改。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认真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明确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为此,我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增强服务和互动功能。

政府门户网站是县政府主办、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政府对外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办理有关事务的门户网站,是集中展示我县整体形象的窗口,也是县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政务信息不仅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而且是社会各界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的重要媒介,也是进行工作交流的一条重要渠道。建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又是政府机关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的需要。各镇、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把深化政务公开同政务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公开,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等便民、便企服务工程,建立数据交换、资源共享、业务协调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不断丰富网站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本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职能、地址、常用联系方式等);本部门机构设置名称、职能、地址、联系方式等;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依据规范性文件等政务公开信息形成目录上报。

(二)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政府门户网站是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亦是为民服务的有效平台。“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市民、服务企业、服务旅游者、服务投资者”等栏目是网站为各单位设计完备的服务性信息发布框架,但目前具体内容发布率不高。各镇、各单位务必在今年428日前,按设计要求在网站上全面系统地公布单位概况、职责、联系方式;对所有行政服务项目应在网站公开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政策解答等服务事项,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等服务;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查询服务;对需要新增或变更本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服务项目的,应及时与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进一步丰富网站为民服务功能

(三)加强政务信息发布。一是积极上传各类新闻稿件、公示公告、行业信息等,并认真编辑,尽量配上图片,做到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实现全方位、多层面、广角度地宣传佛冈,推介佛冈。县广播电视台要重点做好视频新闻栏目,努力做到专人负责,更新及时。二是突出本部门特色,开办专题专栏政务信息。鼓励各镇、各部门围绕公众关注的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热点问题,开办专题专栏,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三是鼓励各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下建立本部门子网站,全面宣传本部门工作。

(四)切实实现互动交流。“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咨询投诉”等互动栏目是公众建言献策和反映情况的重要途径。各镇、各单位每天至少要登陆县政府门户网站2次,及时查看网站的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咨询投诉等栏目有无涉及到本单位的留言,对涉及本单位投诉和咨询留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逐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员工作制度

(一)各镇、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信息员每天登录系统管理平台,报送本镇、本单位的通知公告、政务信息、本部门重要活动(配图片);申请发布民意征集;处理县委书记、县长信箱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咨询求助和投诉举报等。各类信息资源报送前,须经各镇、各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确保安全、真实、有效,并按照信息采集栏目进行采编上传。各单位信息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报送申请发布的信息经审核后在网站发布,并逐月对各镇、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数量、采用数量、咨询投诉的回复率进行通报。

(二)要积极做好本镇、本单位主页更新工作。本部门已有的网站(主页)上的信息要迅速充实、更新和完善,要设置一些与本部门、本行业相关的特色栏目并提供服务,并主动链接县政府门户网站,形成统一入口。对于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托管,没有技术人员维护更新的单位,要将更新资料整理后送县政府信息中心维护更新。

(三)要逐步整合信息资源,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县政府信息中心要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系统的建设,凡涉及需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各镇、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要求,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源。

四、狠抓网上公开的落实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严谨、细致、求实、严肃的工作。各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丰富网上公开内容,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务必在428日前完成本单位栏目更新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择机督查落实情况,对落实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对机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强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做好网站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各镇、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原报送的单位专(兼)职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和应用的组织工作,联系人对本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及安全性负责,定期上网查看相应栏目,及时组织信息内容的采集报送和更新。

县政府办公室授权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对各镇、各单位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信息联络员工作变动时,需要及时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并尽快安排人员补岗。县政府办公室将建立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制度,年终对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及上网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