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8     发文单位:佛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佛劳社〔2008〕11号

佛 冈 县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佛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佛劳社〔200811

                                                                    

                         

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佛冈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佛 冈 县 教 育 局

 

         佛 冈 县 财 政 局   佛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OO八年十二月一日

 

 

 

佛冈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精神,大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人才,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主要任务。

  从2008年秋季起,招收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使其免费接受3年正规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一项及以上技能后稳定就业,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推进广东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做出积极贡献。

  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一是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毕业后推荐就业率达100%,帮助贫困学生家庭实现脱贫奔康;三是帮助其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从山区向珠三角地区转移。

  (二)实施原则。

  1.统筹协调。全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统筹,劳动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和扶贫机构按各自职能负责管理和指导,承担任务的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教育和就业推荐。

  2.公开公正。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将申请办法、资助标准、承担任务学校目录等向社会公布,做到资助标准公开,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确保享受免费职业技术教育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均符合资助条件,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3.就地就近。从有利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地就近报读出发,根据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分布情况和各区域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规模和教学水平,结合珠三角产业升级换代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由全省统筹安排承担助学扶贫工作的学校及专业。

  4.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目标,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技能训练,开设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大力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加强教学管理和就业指导,提高教育质量,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后顺利就业。

  二、资助范围、标准和规模。

  (一)资助范围。

  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资助对象为经清远市扶贫机构确认的,佛冈县户籍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1.学杂费资助标准。按每人每学年3500元的标准对入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助,资助内容包括全部学杂费、实习实验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未达到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职业学校收费标准部分,由承担任务的学校补足。学校收取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支费用每年不得超过300元,由学生自负。

  2.生活费资助标准。在校的一、二年级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含目前在读的智力扶贫生)可享受生活费资助,生活费资助纳入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形式统筹解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学杂费财政负担办法。

  我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由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资助。

  三、工作程序。

  省财政资助的我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下达名额。

  根据上级指标分配计划制订《佛冈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指标分配计划》,由县劳动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联合下达;县劳动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制订《佛冈县助学扶贫招生计划》,并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下达。

  (二)资助申请。

  1.符合条件并希望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并提供申请报读的当地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名单;县扶贫办会同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对贫困生名单进行确认后,由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分别报各市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的招生管理机构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制订招生计划;扶贫机构负责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身份进行审查认定;财政部门负责经费监管;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动。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有关部门要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进行准确解读,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资助工作的开展。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提供免费公益广告。

  (三)加强监管,突出实效。

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对虚报冒领资助经费的,责令当事人退还全部资助资金,并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