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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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留言日期:
2026-09-16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请问生育津贴如何领,有指引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9-16
答复时间:
2026-09-29
答复单位: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已经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规定: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前往县医保中心业务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生育津贴。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县医保中心:0763-429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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