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
你好!关于你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和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2 19号)文件精神,“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相关的就业政策如下: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山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可通过认证成为广东省“五星志愿者”,享受相关的激励措施。
2.2023年乡村振兴行动招募志愿者佛冈县拟招募59人。
3.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和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2 19号)文件精神,乡村振兴志愿者统一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3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节日补贴每人每年500元。因为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是由省级各部门联合实施的,目前县一级还无法协调各部门对乡村振兴志愿者的补贴进行调整。为了让乡村振兴志愿者们安心舒心地在佛冈服务,团佛冈县委会联同镇项目办不定期以实地走访、座谈会、团建等方式,详细了解志愿者到岗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帮助解决乡村振兴志愿者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4.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纳入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统一管理,与乡村振兴志愿者享有同等的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