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4-20
主题:
县城琶江河边噪音扰民
内容:
县城琶江河边兴起各种老年露天KTV,早上8点多开始直到夜晚9点10点不定时开show,严重扰民,特别是早上8点多塘二桥慢病站方向桥底就会有几个阿姨定时开唱,喇叭大声歌声难听,两岸居民闹钟都不用定了,根本没法休息,周六日照样唱,我相信沿江派出所也能清楚听到! 到了中午下午傍晚同样是塘二桥桥底(豆腐街方向)一支老年合唱团开始了,二胡声、笛子声,照相呼应,同样是高音喇叭歌声十分难听。 另外每天早上8点多县城城北中学对岸(原经委宿舍楼楼下岸边)有一支广场舞队伍也是扰民,因为就在居民楼楼下距离比较近,跳舞的音乐伴奏声音很大,早上根本无法休息,特别是周末严重影响休息。 望县有关部门能管管,我相信琶江两岸的居民早已经不胜其扰,还居民一个宁静安详的生活环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21
答复时间:
2023-04-24
答复单位:
佛冈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城东派出所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早上与4月21日晚上到石角镇港江沿河路核查,发现现场有部分群众在外放唱歌(使用音响,人数约4人左右),民警现场告知唱歌群众,夜晚及早上唱歌期间:1:要控制音响音乐音量,不能噪音扰民,影响其他群众正常生活,2:晚上22时之后不得继续跳唱歌。在场市民也均表示理解,会注意活动时间及活动音量尽量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避免噪音扰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包含:夜晚在公共场所娱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时段为晚10时至次日晨6点之间;故城东派出所在处理相关跳舞及娱乐活动人员时,都是以沟通、劝导为主。

       对于事主反映的噪音问题,城东派出所已将相关情况告知被投诉地所属社区。下一步,城东派出所将加强每日的巡查劝导,宣讲城市噪音管理法律法规,宣讲噪音的危害及管理要求,引导市民朋友文明健身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法律素养。如果后期在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前发现有噪音扰民,事主可直接致电我所(4281133),城东派出所会立即安排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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