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黑马
留言日期:
2022-07-06
主题:
高速公路上在应急车道行驶
内容:
尊敬的领导,在此平台向你反映: 2022年7月6日下午17:53分左右,在京珠高速南往北方向佛冈出口,因大货车要下高速导致行车缓慢,很多车辆都在依次行驶,但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不文明的现象:一辆警车【车牌:粤R5576警】和一辆黑色标注佛冈公务的商务车【粤R8K812】,在应急车道行驶,此时警车并没有鸣警笛,警车后排还坐差一个女人,标注佛冈公务的商务车,尾随在警车后面,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有视频为证)请问:此时警车和公务车是在执行公务吗?如果不是执行公务,警车和公务车不用遵守交通法规吗?可以随意在应急车道行驶插队吗?佛冈的形象何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7-06
答复时间:
2022-07-07
答复单位:
佛冈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经核查,7月6日下午,四九派出所接到上级工作指示,急需立即收集各派出所的对讲机设备。故派出车牌为粤R5576的警车搭载内勤人员驱车往县公安局送设备,在途经京珠高速南往北佛冈出口匝道时遇上塞车,为确保对讲机设备准时送达,警车在安全的情况下沿应急车道行驶,行驶期间长亮警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3、黑色标注“佛冈公务”的商务车【粤R8K812】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在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是由高速交警部门进行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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