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佛冈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十五)佛冈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18210073088331/2020-0007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名称: | (十五)佛冈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
主题词: |
(十五)佛冈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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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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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规 政策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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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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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收 |
启动要件 |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其他_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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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收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佛冈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人民政府 |
其他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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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收 |
房屋调查登记 |
调查结果,包括:1.房屋的权属; 2.区位;3.用途;4.建筑面积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佛冈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调查结果公布不少于30日。 |
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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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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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 (1)征收目的、范围、征收依据及项目概括; (2)征收补偿预评估基准价格(估价时点为初步预定的征收决定公告日期); (3)详细的安置方案(包括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数量、地点、户型面积、结算办法和价格、交付时间等); (4)补助办法和标准; (5)签约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以及拆除施工计划; (6)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2.征求意见情况; 3.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冈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 |
县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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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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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 1.征收的目的和依据; 2.征收的地点和范围; 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 5.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处理办法;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7.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地点; 8.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佛冈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人民政府 |
县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公开发行的报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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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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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估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房屋征收部门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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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评估 |
被征收房屋评估 |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包括: 1.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2.评估价值。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房屋征收部门 |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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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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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房屋征收部门 |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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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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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权调换房屋 |
1.房源信息; 2.选房办法; 3.选房结果。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房屋征收部门 |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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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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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1.补偿方式; 2.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3.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4.搬迁费、 5.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6.停产停业损失、 7.搬迁期限、 8.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9.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人民政府 |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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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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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3-428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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