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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00来源:佛冈县司法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佛冈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763-4282252。

一、情况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在制度建设上,着力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市司法局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参考标准》以及我局《关于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佛冈县司法局通过县政务网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全年公开信息33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单位职能、领导分工、理论调研、工作动态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业务信息,对外设置有监督投诉电话,社会公众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平台查阅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佛冈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佛冈县司法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探索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方式方法。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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