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佛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佛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0763-4291118。
一 、概述
2014年佛冈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公安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公安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网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效确保公安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2014年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网上公开工作。指挥中心切实履行好对各所、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同时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争取通过全局各部门共同努力,切实把我局的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梳理分析,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大多数所、队对本部门的公安信息进行了梳理,经各部门领导审核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进一步满足了社会需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安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对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包括单位性质、领导介绍、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为信息资源的再整合和构架网上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依托互联网站体系,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一方面发挥好公安局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按照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各所、队主动公开公安信息的发布工作;一方面做好政务网网上公开公安事项,向群众提供更直接、更方便的咨询信息和办理程序;一方面不断扩大“平安佛冈”微博的作用,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和相关业务信息,及时解决群众的求助,并注意相关微博的舆论情况,切实做好佛冈县安全舆论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安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公安信息1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
(二)主动公开公安信息的主要类别
概况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本单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突发公共事件、统计数据;人事信息类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等内容。
(三) 信息公开的形式
1、公安网公开,重点是完善网页内容,及时发布有关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事项。
2、把50个服务事项,其中40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8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在佛冈政务网上公开,广大群众可以网上办理50项相关业务。
3、自“平安佛冈”微博开通以来,共发布868条微博,拥有6900多名粉丝,人数还在不断的增加。“平安佛冈”微博及时发布警务动态、法制、治安、户政、出入境、消防业务知识等信息,并在线解答网民的咨询、建议,以及处理群众的求助、举报等信息,受到网民好评。开通微博以来,“平安佛冈”微博充分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如2014年5月,全县大范围发生水灾,多个街道、村局委受灾严重,“平安佛冈”及时发布防汛防洪安全提醒,提醒市民提前做好防汛防洪安全措施,并及时和全面地报道全县各地受灾情况,嘱咐市民小心出行和要注意的事项,同时聚焦全县党员和群众众志成城抢灾救灾的现场,传播我县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全面胜利消息!
据不完全统计,平安佛冈微博开通以来共收集各类群众建议130多条,回应、解决问题100多件,救助群众16人,通过微博获取线索25条,侦破案件13宗,快速处置网络舆情9起。目前,平安佛冈微博已成为佛冈县粉丝最多、影响最大的政务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公安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县2014年度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安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2014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540多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00多人次,当面咨询接待 100多人次,网上咨询140多人次。
五、公安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六、公安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公安信息公开支出。本年度我局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全局各部门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关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办法不够完善,相关组织和单位公开信息较少。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待健全完善。公安信息涉及面多量大,动态性强,各部门大部分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都是由办公室负责,且人手少,一些信息难以按要求及时快速更新。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改进措施,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和完善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