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县财政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确保传达到全局每一名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
(二)加强学习,指导实践。强化理论学习与财政工作的深度融合,聚焦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职责职能,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加强财政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产水平,为佛冈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和服务。
(三)强化宣传实效,加强执法管理。一是精心制定宣传宣讲计划,真正把学习引向深入,帮助干部职工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财政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宪法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等各项活动,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素质。2025年我局领取行政执法证人员共有27人,实现满编持证,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发挥财政法律顾问作用,服务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委托法律顾问对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财政的重大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论证。
(四)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不断强化中央、省、市、县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全力支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佛冈实践。结合财政实际,健全组织机制,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发挥我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思维和理念贯彻始终。始终把依法治县工作与财政主要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的依法治县的日常工作。
(五)完善制度建设,履行监管职责。一是完善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配合审计监督和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完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是按要求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合理处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主动公开的事项目录与内容,规范主动公开的渠道与形式,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配合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创建工作,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四是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推进法治能力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
(六)坚持依法理财,增强财力保障。深入分析研判减税降费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把正确处理好政策落实与依法组织收入作为重中之重,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植财源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认真研究分析政策,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向省市部门反映汇报,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大力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多措并举拓宽财政收入来源,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依法治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欠系统性、统一性,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细,没有将法治思维很好地融入实际工作中;二是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多采取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载体主要以口头和宣传单为主,网络宣传相对滞后,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三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不够透彻等。四是推动法治工作和财政业务融合发展方面的办法还不够多,成效还不够明显。今后,我局将持续对表对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着力补齐短板。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学习依法行政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和素养,巩固“依法行政”理念。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亲自谋划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规划,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讨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确保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能。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不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及行政案件调查处理。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参与重大行政案件讨论,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的事前事后公开。
(三)带头宣传引导,推进法治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模范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知行合一的实际行动推进我县财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法治建设相关政策要求的工作落实。积极推进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相关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法治佛冈建设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分解任务清单,积极推进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融合。
(二)加强财政法治能力建设。坚持法治理念进行理财、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而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坚持普治并举,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开展以案释法以及各类业务培训,持续大力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佛冈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