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扣应急管理核心职能,以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效为抓手,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佛冈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佛冈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立足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12月底,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111条。
(一)制度健全、队伍建设方面
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定期开展内部业务研讨,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实操水平,为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和人才支撑。
(二)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全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11条,公开内容覆盖应急管理工作各领域。其中,公开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2条,清晰展现单位职责定位和领导分工;公开财政信息8条,全面披露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工作动态信息57条,及时发布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进展;公开通知公告信息41条,其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9条,主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强监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书面提交、互联网提交《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公开信息实行分类归档、动态更新,建立信息台账,定期梳理核对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多层级审查,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外泄。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政务公开的具体板块内容详细学习,并学习《条例》等政策法规。始终坚持“三审三校”原则,每次信息发布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符合相关规定。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载体,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科学划分栏目类别,方便公众快速查询所需信息
(六)解读回应方面
解读情况,本机关转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详细介绍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带来的政策影响。
(七)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压实责任落实。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各岗位具体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传导无死角。
二是强化业务提升。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最新政策要求与业务规范,同时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借鉴,吸收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三是健全督查机制。建立日常自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定期对本机关政务公开内容、发布时效、平台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总结成效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对新媒体平台公开渠道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形式单一,政务信息公告内容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不足,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单位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能水平。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加强自学,不断更新知识架构,掌握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方法。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佛冈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