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文件相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佛冈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通过佛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ogang.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佛冈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楼,电话:0763-4282252)。
一、总体情况
(一)制度健全、队伍建设情况。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落实具体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更新工作动态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类司法行政信息,不断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全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件,其中工作动态35件,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4件,发布执法监督、值班信息等公示公告20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件,按要求公布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8件。通过佛冈通APP公开工作动态49条。通过清远市政法系统法治号公开工作动态4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例,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公开程序更加规范。实行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初核,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发推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及时报送、更新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最新政务动态及各股室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政府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对司法行政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司法行政工作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同时,做好佛冈通APP信息推送工作。
(六)解读回应情况。聚焦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围绕法律援助、公证业务、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近三千条。畅通与群众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电话、清远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咨询。
(七)监督保障情况。确定专门股室、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股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动态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的审核,形式和内容的创新,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二是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加深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设。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线上平台,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
佛冈县司法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