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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7:24:17来源: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访问量:-字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城管局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优化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组织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会议8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议学习制度作用,由“一把手”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把握会议的丰富内涵及精神实质。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召开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学习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5次,深入理解和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要意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工作落实的“小切口”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1.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城管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我局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9月12日、9月24日、10月22日、11月13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宪法法律30余次。

  2.扎实有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2024年6月14日、11月9日、11月22日,分别在县人民公园、文化馆露天大舞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受众群众300余人。

  (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一是通过工作会议、“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样的学习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清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90余次;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责任主体落实。今年1月,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局依法决策水平;今年6月,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等十个方面入手,结合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工作情况,探寻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思路。

  (四)扎实开展全系统法律知识培训

  2024年我局共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活动8次,参训人员达200多人次,提升了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今年1月9日、6月16日、9月27日,对全县城管系统及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就执法规范化及证据收集、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了讲解,不断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还就行政强制过程中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催告、书面强制执行决定、公告、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及其决定书的送达、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进行解读,为规范城管系统及各镇执法人员在城管领域中的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在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的过程中必须确保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二是积极宣传《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本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的方式,发放宣传资料51000余份、邀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互动等方式面对面普法;三是通过“门前三包”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共16次,切实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法治意识。

  (六)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一是落实居住区定时定点投放机制截至12月31日我县城区物业小区28家已有序落实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要求各小区在定时时间段安排专人在桶边督导,同时,联合住建部门共同完善物业小区桶点设施升级建设,正委托第三方对我县纳入首批升级改造的9个物业小区合计37个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二是推动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今年4月起对各机关单位、学校饭堂、餐饮行业等场所的厨余垃圾做到应收尽收,统一收集和运输,8月起将收取的厨余垃圾运输至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厨余垃圾全链条管理,截至12月31日,厨余垃圾处理量达76.3吨;三是持续强化执法力度。根据《佛冈县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执法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执法检查,检查各类主体88家,立案4宗,罚款金额600元;四是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今年以来,我县共组织全县范围内主题宣传活动10次,共1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1000余份,各单位结合党建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60场次,累计参与活动志愿者1900人次,进社区入户6900户,刊发报道36篇,浏览量达到250000人次。

  (七)扎实推进市容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秩序

  一是深入开展“门前三包”专项行动推进文明路等3条街(路)的“门前三包”优秀商铺创建评比工作,评选出“门前三包”优秀商户共45户并进行颁奖,举办“三包小行动,文明大力量”“强化‘门前三包’整治,擦亮城市文明‘窗口’”等门前三包主题宣传活动2场次;二是开展建筑垃圾执法行动,走访辖区的施工工地、新装修店铺等35处,对施工工地发出提醒函2份,立案查处乱倒乱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8起,查处消纳建筑废弃场受纳生活垃圾行为1起,罚没金额9400元;持续推动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设立便民摊点15处,爱心摊点、便民临时摊位774余个,共出动执法人员21432人次,执法车辆5217车次,清理、劝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象51171次,责令改正宗数384起,作出行政处罚17宗,处罚金额共2200元;四是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及宣传标语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出动工作人员600多人次,检查场所300处,发现各类问题103个,已完成整改103个,整改率100%;五是开展圩镇“六乱”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全县“六乱”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459人次,执法车辆5136车次。清理小广告311处;查处乱扔垃圾9次;清理乱拉挂282次;查处乱搭建次数58次,查处面积33891.8㎡,拆除面积33559.8㎡;查处乱倒污水3次;劝谕沿街门店占道经营3412次。

  (八)推进市政设施更新完善,持续提升城市载体功能

  2024年共修补人行道和沥青路面2040.8㎡;维修、新建、更换护栏2032.8米,增设安全标志牌66套,维修标志牌334块;加划小车停车位18个,摩托车位52个,禁停位10个,画线3345.39㎡,在公园、广场及人行道等地设置、更换止车柱162条。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方法》《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的工作要求,做好湖滨大桥、塘二大桥两座城市桥梁日常的管养,安排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对湖滨大桥、塘二大桥和城市市政道路日常巡检及隐患排查,及时将日常管养信息上传“广东省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及做好道路检查台账登记,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继续完善及更新“一桥一档”、“一路一档”城市道路桥梁技术档案。

  (九)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筑牢城管安全生产防线

  2024年我县城市管理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形势平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共出动6757人次,检查监管企业和重点场所592家,排查隐患问题1597个,完成整改1597个,整改率100%;一是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燃气经营企业隐患整改115项。2024年申请财政补贴19.5万元,完成为13000户居民用户老旧橡胶软管统一更换为燃气专用金属软管;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4次季度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共发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问题365项,并反馈给各镇各部门督促落实整改;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作。为液化石油气用户改用管道天然气,提高管道天然气的普及率,对明珠花园二期小区426户居民进行天然气改造,今年已实现通气;四是认真组织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印发《佛冈县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计划》,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扎实开展燃气餐饮企业培训,共培训企业1438家,培训覆盖率100%;五是开展燃气安全“五进”活动,累计开展燃气安全用气知识现场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3500份。

  (十)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有序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组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采用错时工作制,加强夜间巡查、督导力度,不定期检查县城范围内餐饮商户的油烟排放情况,并对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维护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至少清理一次,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今年,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120车次,共检查餐饮商铺772户;二是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一体推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开展设卡检查,工地检查,街面巡查等方式,严查渣土运输车抛洒、遗漏、带泥污染市政道路等现象,保障道路安全和维护大气环境。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执法车辆105台次,巡查县城建筑施工工地、装修商铺25次,对施工工地发出提醒函1份,立案查处施工工地进出口车辆带泥污染路面2起,车辆未密闭运输1起,罚没金额6000元;三是积极开展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专项行动以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通过对商户、村民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群众互相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今年,共出动546人次,执法车辆141车次,及时清理、劝谕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次数17次,清理、劝谕露天烧烤95次,派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十一)加强路灯精细化管理,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

  2024年,出动人员4916人次,车辆1792车次,修复各类型故障路灯1229盏,线路故障72处;更换和修复路灯控制箱2台;抢修交通事故撞毁路灯杆18宗;修复安装交通事故杆22条;拆除灯杆32支4芯电缆1150多米;完成每月40台路灯专用配电设备的巡查及树障清理工作,抢修路灯专用变压器故障7次,更换变压器2台避雷器15套,重新敷设高压电缆125米;完成第二季度182台路灯控制箱电流电压测试入档工作,有效保障了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十二)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

  一是制定《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2024年集体讨论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2宗;二是制定《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2024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6次,并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参会,有效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三是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佛冈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

  (十三)2024年案件基本情况

  一是开展行政检查163宗,行政处罚立案41起,作出处罚决定40起,罚没金额13.35万元;二是2024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56宗(《佛冈县招牌备案通知书》13件;《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28件;《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9件;《佛冈县城镇总体规划区内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1件;《佛冈县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3件;《佛冈县建筑废弃物临时处置证(消纳)》2件);三是“粤执法”年度线上办案率达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谋划。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研究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4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法治工作3次。

  (二)强化理论武装,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落实第一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列入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

  (三)以制度强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同时凡是“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均经过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执法决定先经法制审核再经集体讨论后进行,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业证律师事务所潘小松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在推动队伍规范发展上,严格按照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以服务提升为主题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督〔2023〕18号)号文强抓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四)以服务为宗旨,维护市民群众利益。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程序简、审批快、时间短、服务优”的要求,推出并践行“四个零”和“六个不让”的服务标准。同时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量身定做优质服务,我们在广告招牌设置备案项目上承践行“一日备案制”;一般行政许可事项践行“受理即办制”,如店招备案随到随办;二是当好服务群众的“孺子牛”。把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721”工作法,强化对城市管理常见易发问题的集中整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渣土运输遗撒、乱贴乱画等问题,让城市管理更有深度、更有温度,以有效工作合力为城市管理除阻力、赋动能;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有效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契机,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清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以及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良好的尊法守法氛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六)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观念有待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有一定的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个别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重业务、轻法治思想建设的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多,缺少法治思想认识的提高。有的干部对学习抓得不够紧,学习的内容不全面,在抓实学习上缺乏动力和韧劲。

  (二)法治宣传存在短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已开展大量宣传工作,由于惯性思维、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及时调整普法形式,少有新举措、新亮点,宣传方式仍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三)基层执法存在困境。主要体现在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少、执法力量薄弱,不能满足法治建设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需求。部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在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要求,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佛冈城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在局党组会上汇报法治建设工作进度,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教育列入下一年度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各类法规的学习。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城管局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

  (四)夯实城管局行政执法基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组织新媒体学习、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执法文书规范撰写、执法用语规范使用等评比大赛,扎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文明规范开展。

  (五)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守稳“第一道防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县城,矛盾不上交”,达到守稳“第一道防线”目标,为维持城管系统的稳定不断努力。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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