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佛冈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佛冈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立足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打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发布政府信息113条。
(一)制度健全、队伍建设方面
强化领导,夯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佛冈县应急管理局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13条。其中主动公开内设机构、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3条,财政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52条、通知公告信息28条,行政执法信息22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书面提交、互联网提交《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本年度执法信息以及相关公告等。及时让全社会了解本年度本县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相关信息。2023年,本机关共发布行政执法信息22篇。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政务公开的具体板块内容详细学习,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始终坚持“三审三校”原则,每次信息发布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符合相关规定。
(六)解读回应方面
解读情况,本机关转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详细介绍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带来的政策影响。
(七)监督保障方面
在监督保障方面,本年度县应急管理局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有关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加强沟通衔接。本机关政务公开人员积极主动与县府办做好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并按照县府办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做好查漏补缺。对照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问题清单,本机关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积极反思,逐条逐项整改,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在推进政务公开公正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一方面是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是解读回应的社会效果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本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单位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切实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