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佛冈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佛冈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信息的更新以及归档备案工作。加强协调督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本机关一直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将政务信息工作视为塑造统计良好形象,扩大统计影响力,提升统计知名度的重要抓手来抓,采取多项有力举措,狠抓政务信息的各环节工作,有效提升了统计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截至12月底,共发布政府信息105条。
(一)制度健全、队伍建设方面
强化领导,夯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佛冈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5条。其中主动公开内设机构、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3条,规章文件类信息3条,财政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67条、通知公告信息12条,统计信息11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书面提交、互联网提交《佛冈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佛冈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月度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及时准确地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最新统计资料,满足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要求。2023年,本机关共发布统计信息11篇。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政务公开的具体板块内容详细学习,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始终坚持“三审三校””原则,每次信息发布前必须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符合相关规定。
(六)解读回应方面
解读情况,本机关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措施,未发布解读信息。
(七)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有关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加强沟通衔接。本机关政务公开人员积极主动与县府办做好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并按照县府办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3.做好查漏补缺。对照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问题清单,本机关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积极反思,逐条逐项整改,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着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本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 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及时对外发布统计月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通报群众关心的经济运行情况,切实发挥统计部门“晴雨表”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局机关各股室、调查中心通力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佛冈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