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冈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健康建设
我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卫健系统下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集中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31次,并对全系统提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要求,以党支部和党小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7次,推进健康建设,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完善健康促进政策。
(二)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依法治县的实践,不断推动法治理念在卫生健康领域工作深入践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围绕“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我局班子传达学习“1310”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重点任务,进行分工部署,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和镇街改革和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助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明确普法责任,提高宣传教育积极性。印发《关于做好佛冈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学法普法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普法责任,严格依法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2.抓好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局全体职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学习“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论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视频培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组织执法人员收看2023年第二期广东省卫生监督网络大讲堂,开展行政案例分析撰写培训,组织学习《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举办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等培训班,进一步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质量;组织局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版)》等法律,规范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秩序和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3.充分利用好各项宣传活动载体,提高普法实效。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宣传等主题宣传日,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医疗损害责任篇》发至全县医护人员手中,对医护人员在治疗过程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医疗业务有序开展,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4.深入开展培训宣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一是佛冈县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通过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巡讲和“五进”活动,“卫生主题日”和国家基本公卫健康教育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传播健康理念,提高自我防病意识,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统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673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达2512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5万份。全县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82个,健康教育内容更新1068次。通过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从2022年的25.08%,上升到2023年的32.8%,比2021年提升了7.72%。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局联合县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多媒体会议室、广佛产业园区举办2023年佛冈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共6期,共有260多家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提升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校园周边医疗环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和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等专项行动,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制派发放宣传海报1780多份、宣传手册及折页24000多份,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机构院感、医疗垃圾处置等的日常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行政相对人从业行为。截至12月31日,检查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工矿企业以及美容美发、足浴店等公共场所共3743间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443份,查处违法案件16宗,今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印发《佛冈县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佛冈县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逐步形成行业自律、用人单位负责、分类监督执法、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企业对存在粉尘、噪声和化学毒物超标岗位进行整改,我县确认治理对象108家,39家企业已完成专项治理整改,专项治理完成率达 36.11%。
3.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等更新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积极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审理程序、法制审核,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审理。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调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两法衔接”平台使用方法及案件移交相关程序培训工作,确保专人专岗熟练应用平台。截至目前,我局执行的行政执法案件均没达到移交司法标准,移交案件0起。
4.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发生1宗行政诉讼案件,我局负责人已出庭应诉,出庭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积极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引起检察院的行政诉讼监督和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三)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我局已制定了学习计划,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的论述》《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于6月21日首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的论述》。根据《佛冈县2023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暨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责任清单》要求,将省卫健委制定免罚清单7项、从轻处罚清单2项、减轻处罚清单1项在本级部门适用并在佛冈县政务网公示。
2.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改革。一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目前我局职责清单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乡村医生注册,允许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作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130个,乡村医生注册2个。二是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全面推行托育机构、个体诊所实行备案制,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托育机构、个体诊所备案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共备案了68间个体诊所和4间托育机构。三是深化网上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按要求报送部分事项办理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目前《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已在国家统一的系统中已实现电子证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我县执业的医生、护士证书核发、注册共1050人次。四是继续开展基层整合服务执法力量,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我局下放涉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13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由各镇人民政府开始实施执法。今年,我局组织2次到全县6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现场执法指导。截至目前,未收到卫生健康领域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事件的投诉。
(四)加强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我局制定印发《佛冈县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工作部署,成立佛冈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卫健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各股室、县卫生监督所事项职责分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全流程,全链条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已经顺利完成清远市卫健局下达的任务,并超额提前完成,我县将已定级医疗机构5间进行信用分级评价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并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档,其他未定级的医疗机构55间都建档录入。同时为了落实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阶段,我县提前部署落实,将公共场所、学校、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录入系统建档,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建档对象数为690间(其中:血液安全1间,消毒产品单位4间,公共场所卫生537间,学校卫生51间,职业卫生89间,生活饮用水卫生5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间),我县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共归集不良信息12条,失信信息3条,并将1431项许可,12宗行政处罚在“双公示”等平台进行公示。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2023年,我局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工作重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积极开展督导和传染病漏报调查;加强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多措施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截至12月31日,传染病管理系统累计共有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均进行规范处置,有效控制了疫情。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累计报告乙类、丙类法定传染病共5146例。共举办疟疾、预防接种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工作暨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等9期培训班,累计近940人次参加,进一步提高我县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制定,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1份规范性文件《佛冈县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截至目前,今年我局没有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不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不足情况
我局在依法治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职责增加,编制少(县卫生监督所受委托承担县卫健局执法职能,自2004年挂牌设立,辖下9个编制,历经2014年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和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加计生类和职业卫生类执法职能,执法编制依然为9个,执法对象为各类公立私立医疗机构、重点行业工矿企业、饮用水安全、住宿旅业、美容美发、托育机构、学校卫生、血液采供中心、游泳场所、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等在管对象合计约1200多家,执法编制少,执法力量偏弱);三是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案件打击难度大。主要原因是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经营所需场地小、设备简单、投入少,常常隐藏在自建房、居民楼和出租屋内,隐蔽性大,线索获取难度大,打击难度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补充短板,有针对性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卫健系统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执业意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科学决策,坚持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由集体讨论决策,梳理、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利用基层资源,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措施,提升依法行政力度。
二是加强与上级沟通,争取增加编制数。
三是加大收集违法行为线索收集力度,持续公示违法线索举报方式,加大对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案的查处力度。
四是持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持续开展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是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管理。
七是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