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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00:00:00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省市直管单位:

现将《佛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计局反映。

佛冈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佛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和《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粤府函〔2016〕12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可及性和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佛冈县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迫切需要优化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一)发展现状

佛冈县位于广东省中部,属山区县,总面积1295平方公里,分设6个镇78个村委会和12个社区居委会,2015年常住人口31.95万人。

1.医疗卫生资源状况。经过长期发展,佛冈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全县有各类注册医疗卫生机构217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6个、镇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个、民营医院2个、村卫生站124个,个体诊所(门诊)59个;开放病床971张,每千人口床位数3.04张;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6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89人(每千人口医生数1.53人),执业注册护士50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58人);医疗机构万元以上设备938台。

2.医疗服务情况。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门(急)诊量为163.04万人次、住院量28831人次,平均住院日6.3,床位使用率为67.73%,其中县级医院83.80%、镇卫生院9.07%、民营医院39.13%;次均门诊费用县级医院159元、镇卫生院50.4元;人均住院费用县级医院5672元、镇卫生院1271.4元。

(二)主要问题

1.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总体上,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医疗卫生服务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04张、执业(助理)医师1.53人、注册护士1.58人,全省排名相对靠后。

2.资源配置不均衡。县级医院中县人民医院的学科配置相对齐全,而县中医院则相对薄弱,中医特色优势不明显,县妇幼保健院由于业务用房的原因,部分科室职能(如妇产科、儿科)只能通过佛冈县人民医院集团进行资源整合才能发挥其职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技术人员“低学历、低职称、低待遇”问题突出,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产科、儿科、心脑血管科、肿瘤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民营医院、专科医院发展相对缓慢,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待加强,多元化办医格局尚在起步阶段。

3.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由于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不高,专科服务能力较弱,况且在交通便利的条件下,部分患者外流到广州市三甲医院等就诊的比例还较高,2015年县域住院率仅为67%。

4.卫生技术人力资源不足。由于地方经济欠发达、医疗条件不佳、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不但难以吸引优质毕业生就业,现有医务人员外流的情况比较严重,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等情况比较严峻;千人口医生数和注册护士数都低于周边地区,成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瓶颈。

5.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亟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有效联通共享不足,未建立全县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亟待完善。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201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的重大战略部署,2017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卫生与健康工作逐步由以疾病诊疗为中心向以健康服务为中心转变,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1.疾病谱变化。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影响我县居民健康和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主要疾病逐步从传染性疾病转变为不良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等导致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等慢性病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负担,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威胁增加,多重健康问题并存。客观现实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疗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相协调的健康服务体系。

2.医疗需求变化。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社会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同时,全县老龄化、高龄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护理、疗养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加凸显,医疗资源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

3.信息技术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益,推动预约挂号、远程医疗等诊疗服务,切实改善居民看病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深刻转变。

二、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立足卫生强省、卫生强县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富有效率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建设卫生强县、打造健康佛冈,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1.在创建卫生强市、强县的大背景下,合理适度地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形成良好发展公共服务基础。

2.以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全覆盖为目标,满足区域内90%以上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3.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引导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4.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发展思路

1.立足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充分利用市人民医院托管县人民医院的资源优势,推动县人民医院薄弱学科的建设,主动发展县中医院与省中医院和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口支援和科室共建,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努力将县域内住院比例提升到90%以上。

2.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镇卫生院发展基本医疗、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3.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以“强基层、补短板”为重点,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4.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区域、城乡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系统性、协同性建设,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

5.坚持协调发展。立足本区,因地制宜,统筹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规划指标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佛冈县行政辖区,面积1295平方公里。包括6个镇:高岗镇、迳头镇、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

2.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设病床。

3.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2020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清远市处于中上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对区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1          

佛冈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现状

(2015)

近期

(2017)

远期

(2020)

常住总人口

万人

31.95

32.10

32.93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床/千人

3.03

3.77

5.16

其中:

公立医院

床/千人

1.63

2.8

2.73

社会办医院

床/千人

0.3.2

0.47

1.6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床/千人

0.37

0.47

0.79

执业(助理)医师数

名/千人

1.53

1.84

2.8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

名/千人

0.24

0.27

0.4

注册护士数

名/千人

1.58

1.23

3.5

公共卫生人员数

名/千人

0.5

0.8

1

全科医生数

名/万人

0.6

1.3

3

医护比

1:1.04

1:1.1

1:1.25

4.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2     

2020年佛冈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单位:张)

指标

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

床位合计

床位数

1440

260

1700

其中

公立

900

260

1160

民营

540

---

540

5.规划期限

2016~2020年。

近期:2016~2017年。

中期:2018~2020年。

    三、医院设置

(一)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的骨干作用。县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县人民医院

    佛冈县人民医院是我县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县人民医院要加速发展,到2020年床位达到500张,成为我县的综合性医疗中心。重点发展心脑血管科、神经内科、骨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肿瘤科、血透科等专科,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技术水平。2017年规划扩建业务用房,拟在医院对面的消防大队营区位置上新建的住院大楼,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到2021年,基本完成各功能科室的设置,床位总数达到800张。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市人民医院的托管,以及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教学查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专科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构建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等,使其具备让县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县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的相关专科,要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医疗资源,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全县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

2.县中医医院

目前,县中医院业务用房不足,功能布局不合理,无发展空间。要整合现有的业务用房,重点发展康复科、骨伤科、脑病科、妇科、肛肠科、治未病科等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建设,床位达到150张。

十三五期间,要采取异地迁建的方式,在106国道边大坪山的县公路局地块新建县中医医院,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达到250张床位规模,配备76种关键医疗设备和中医医疗设备,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争取到2022年达到与县级人民医院水平相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技术水平,成为我县具有明显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医院。同时,鼓励县中医院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结合健康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残疾康复等医养结合项目,打造具有100张床位规模的康复病区,构建全县的康复护理医疗网络。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通过省中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学科共建和对口帮扶,以及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中医院坐诊、教学查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专科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构建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会诊平台,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等,使县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通过异地新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县妇幼保健院)新综合大楼,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配置床位205张,并将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十三五期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速发展,重点发展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和NICU等专科,配备多维彩超、DR、腹腔镜、宫腔镜、新生儿心电监护仪及妇幼保健相关设备等。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市人民医院的托管,以及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坐诊、教学查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专科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构建成为妇儿专科医院和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表3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设方式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佛冈县人民医院

二级

甲等

三级

乙等

420

500

39686

58016

扩建

佛冈县中医院

二级

甲等

二级

甲等

120

150

6507

20000

异地新建

佛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未定级

二级

45

250

1853

14000

异地新建

合计

 

 

585

900

48046

92016

 

    (三)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1.鼓励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血液透析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6张(总量约450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使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分别占总量30%左右,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3.社会办医发展项目。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精神卫生类专科医院、康复(护理)医院、老年病、临终关怀和特需医疗服务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四)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站、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

1.明确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2.强化主要职责。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镇卫生院分为中心镇卫生院和一般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3.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负责本单位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向居民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予以补助。

(二)镇卫生院建设规划

1.全县设置镇卫生院11个,其中中心镇卫生院2个,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中心镇卫生院床位数宜控制在100张以内。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0.79张。

2.镇卫生院重点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老年病、慢性病、护理、康复病床的配置,提升床位质量,提高病床使用率。通过与县级医院的分工协作,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到2019年,全部中心卫生院能够开展所有一级和部分二级手术,一般卫生院能够开展所有一级手术,全部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服务能力。县中医院加强对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中医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到2018全部镇卫生院配置建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3.加强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18年完成高岗镇卫生院、迳头镇中心卫生院、水头镇卫生院、石角镇卫生院、石角镇龙南卫生院、龙山镇卫生院、汤塘镇中心卫生院、汤塘镇四九卫生院等8个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推进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工程建设,2017年5月石角镇卫生院为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动工建设,争取在2018年12月投入使用;2017年6月汤塘镇中心卫生院拆旧建新项目主体工程动工建设,争取在2018年12月投入使用;2017年10月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异地重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到2020年,镇卫生院床位总数达到260张,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汤塘镇中心卫生院、迳头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并逐步成为镇区域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

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目前,我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4个,其中2个是县直医疗机构附设的,分别为:县妇幼保健院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县慢性病防治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是民营资本设置的,分别是佛冈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角镇振兴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职责是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并受县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予以补助。

至2020年,不再新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规范和完善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规划

根据镇卫生院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有1个村卫生站。2017年底完成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数量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在本县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数不低于其医师总数的20%,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五、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主要提供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全县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和职能,重点加强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实验室检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形成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指导中心。至2018年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和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建设,争取至2020年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逐步接近清远地区上游水平。

(二)卫生监督机构

全县设置县卫生监督所1个。县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系改革,转变职能,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以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为依托,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县卫生监督所的仪器设备、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切实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三)妇幼保健机构

全县设置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11个。

1.整合职能。将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予以整合,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入镇卫生院合署办公。加强妇女儿童常见疾病、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以及婚前医学检查等职能,进一步健全县、镇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整体服务水平。

2.提高能力。重点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形成全县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到2020年,加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争取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四)慢性病防治机构

全县设置县慢性病防治医院1个。县慢性病防治医院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和职能,重点加强慢性病、结核病、性病、麻风病等疾病的防治与控制。

(五)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落实《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70号),在县慢性病防治医院增挂佛冈县精神卫生中心牌子,负责全县精神疾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职能,构建以县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2017年在县人民医院、慢性病防治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逐步扩大精神卫生专业诊疗范围,开展精神专科住院病区建设,至2018年底在县人民医院或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有20张床位的精神专科。各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随访等工作,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六)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1.规划目标。至2018年,通过加强急救信息化指挥调度系统配置,添置必需的救护车和车载急救设备,达到广东省县级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标准。至2020年,完善以县“120”急救指挥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进一步构建机构健全、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反应快捷、服务高效、覆盖城乡各地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与省市信息互联互通。

2.机构设置。全县设1个“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急救中心、13个急救站(网络医院)。

3.规划布局

“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设置在佛冈县人民医院内。

急救中心1个:设置在佛冈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内。

急救点13个: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11个镇卫生院。

(七)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1.到2020年,本县公共卫生人员需要达到321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1人),才能满足公共卫生人才工作需要。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慢性病防治医院应结合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人口等情况,以达到工作需求为目的合理配备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3.县卫生监督所人员配置标准为每万常住人口1人。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120人。县、镇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5.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到2018年,县慢性病防治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增设防治科,配3名精神疾病防治人员,每个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疾病防治医生负责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随访等工作。到2020年底,每10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少于3.8人。

6.县“120”急救指挥中心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适时调整

六、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8人和3.5人。

1.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县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以上的条件,在此期间,县级医疗机构每年引进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充实到全县镇卫生院。

2.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每年为县级医疗机构引进高级职称技术骨干10名(含专科特设岗位4名),为柔性引进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如需办理流动(调动)入编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3.争取财政专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县财政每年为卫生系统安排卫生人才引进及奖励经费100万元,用于对引进人员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

4.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备案制,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

2.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到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等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

1.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县级医院全面落实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的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进一步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严格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

2.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基层在岗医师定期进修学习等渠道,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水平。

3.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康复、急救、重症医学等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能力。

4.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七、卫生信息化

(一)提高完善全县医疗信息化水平

1.启动应用全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为每一位居民建立一个覆盖一生的动态电子健康档案,到2020年覆盖率达90%以上,实现医疗卫生信息与全省人口全覆盖和数据共享。

2.利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打造分级诊疗平台,完善全面预约式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集约化”医疗网络信息平台。推进医疗资源、医疗数据联网共享,积极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推进网络医院试点建设,构建连接省、县、镇、村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加强远程医疗建设,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60%以上镇卫生院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

(二)建设区域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

区域智慧医疗信息化的定位是以政府主导,资源整合,形成以“一网、一中心、一平台、三大资源库、一卡通”为核心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一网”指连接省、市、县、镇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信息专用网络;

“一中心”指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中心;

“一平台”指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三大资源库”指电子健康档案资源库、电子病历资源库和人口资源信息库。

“一卡通”指在就医过程中,利用统一的IC载体,对辖区内患者身份标识信息提供统一管理和信息服务。

1.县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规划。采用统一规划设计,专线网络链接,建设一个县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管理信息的数据集中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县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机房和数据中心设置在县人民医院信息中心机房。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全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利用佛冈县政府大数据中心政务云,由县卫生计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等单位组成。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数据内网建立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运行着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HIS医学影像管理系统(PACS检验管理系统(LIS)心电网络管理系统(ECG)电子病历管理系统(EMR)等业务作息管理系统,实现单位内部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信息的传输处理等,并与县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中心数据库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患者到各医疗机构时,凭“一卡通”就诊看病,其以往的诊疗信息,接诊医生会通过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系统进行实时显示,并可将诊疗信息通过后台数据连接更新公共卫生信息更新,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八、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建立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预防保健科,依托相关科室,强化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防治合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二级以上中医院要设立“治未病”科室,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分级诊疗

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首诊在基层”服务模式,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优先覆盖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并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医院集团、医联体、医共体、远程医疗、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支持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

(三)急慢分治

建立区域康复医疗网络。把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市级重点临床专科,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各镇卫生院要重点发展中医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县中医院-镇卫生院”为一体的区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县财政、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出台专门措施,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向康复医院发展;县社保局完善出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支付与运行模式。县卫生计生局和县社保局完善医疗护理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镇卫生院加强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保健等上门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应按床日加特殊项目的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四)中西医并重

结合中医药强省建设,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县中医院建设成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中医馆)建设,11间镇卫生院建成具有特色浓厚技术适宜的中医馆。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85%的村卫生站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医养结合

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推动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的领导,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二)加强分工协作

县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城乡规划、社保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研究起草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发改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社部门要落实医疗机构人员招录、薪酬待遇等政策措施。社保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国土和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三)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县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就是要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市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区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提升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对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县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全县在“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都要围绕这两个发展重点进行布局。

(四)深化卫生改革

1.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2.改革补偿机制。县政府负责举办本级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通过增加县财政专项投入力度等途径,降低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自我发展的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

3.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五)落实监督评价

1. 严格规划实施。县卫生计生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2.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3.保持规划弹性,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土地的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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