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峰 中共佛冈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高岗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曾荣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黄锻文 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镇人大重要活动安排和有关会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村镇交通基础设施、村镇路网建设,协助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徐家星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清远市驻佛冈县高岗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负责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江飞跃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党群、政协、统战、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扫黑除恶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开展群防群治、社会治安防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等工作,推进网格化管理,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社区)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村(社区)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老区建设促进、工会等工作。
李伟富 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督查考核,研究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镇“百千万工程”事项的资料及档案管理、服务保障,总结、宣传、推广镇、村在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化成果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黄小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县监委派出监察组。
朱明焯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社会治安方面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社区戒毒(康复)、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冯敏杰 镇党委委员、团委书记,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镇委党校的管理运作,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本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团委等方面工作。
朱嘉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武装、退役军人、民兵应急、农业、林业、水利、保护耕地、园林绿化、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生猪屠宰、农村电子商务、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管理,宅基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村级“三资”管理,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负责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动物卫生、林业、水利等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服务“三农”工作。
朱丽丽 镇党委委员,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保密、档案、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党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后勤保障、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民宗、史志、妇联等工作。负责文明镇村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工作。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艺术、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以及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等工作。
李小山 副镇长,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受理行政执法方面投诉,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开展辖区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假打私、烟草专卖等方面工作。负责圩镇“六乱”整治工作。
周松林 副镇长,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管理、企业服务、统计、金融、科技、城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公共事业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牵头做好“田长制”工作。协助工业园区建设,包括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技术服务、咨询及社区科普、辖区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和报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陈浩峰 副镇长,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才驿站、医疗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残联、残疾人服务、政务服务、行政服务、党务政务公开、民政救助等方面工作,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服务。负责政务服务、民政救助、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便民服务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应急培训和演练、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村(社区)应急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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