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朱丽嫦: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黄福坚: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档案、老干、宣传、意识形态、保密、统战武装、综治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安全生产、财务、政务数据、法治、依法行政、统计、“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关工委、工青妇、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双百社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工作。联系石角镇、水头镇、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县慈善会。
朱明树: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股,负责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优抚安置、双拥、国防潜力调查、征兵、民兵整组、烈士褒扬等工作。联系汤塘镇、龙山镇、县殡仪馆。
李启积: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养老服务管理、老龄工作、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三留守”关爱联系迳头镇、高岗镇、县社会福利院。
朱丽嫦同志外出期间,由黄福坚同志临时主持局全面工作;朱明树同志、李启积同志实行AB岗制度,互为替补。
按照相关规定,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落实“三管三个必须”的要求。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