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汤塘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扣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现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健全、队伍建设方面
结合全镇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操作便捷的工作指引,为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筑牢制度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常态化信息纠错机制,定期开展信息质量核查,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强化队伍建设,构建“镇-村(社区)”两级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在全镇10个办公室、21个村(社区)均明确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佛冈通”等平台的运营管理,确保主流发布渠道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主动公开。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5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规章文件2条、财政信息7条、工作动态62条、通知公告42条,实现核心政务信息全覆盖。同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借助“佛冈通”APP、“佛冈发布”微信公众号、清远日报、南方+等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民生服务等信息150余条,构建起“门户网站+新媒体+传统媒体”的立体化公开矩阵,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和传播力。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接收-登记-分办-审核-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对于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及时通过邮寄等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严格遵循“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向申请人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指引,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始终将信息质量作为核心要求,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明确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审核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前经过严格把关,杜绝错漏信息。建立信息发布追溯机制,对各部门提交的主动公开信息,详细记录审核流程和责任人,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督。针对网站监测发现的表述错误等问题,要求网站管理员第一时间整改,并及时反馈至信息发布部门,组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各部门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聚焦群众查询需求,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录等,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设机构信息、规章文件、财政信息、其他4个一级栏目,并进一步细化设置机构信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其他文件、部门预决算与“三公”经费、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7个二级栏目,形成层次分明、分类科学的栏目体系。通过优化栏目设置,既方便管理员精准掌握信息发布情况,也为群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提供了便利,有效提升了平台使用效率。
(六)解读回应方面
坚持“公开与解读同步、回应与关切同行”,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互动性。2025年,针对《佛冈县汤塘镇拟命名道路名称的公示》等重要事项,及时通过官方平台发布公示信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动物(疫病)防治员招聘等群众关心的招标采购、人事招聘事项,及时公布相关结果,做好政策落地后的跟踪回应。畅通政务留言反馈渠道,全年共收到市民留言15条,均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七)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由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统筹负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开展信息发布情况统计分析,每季度对10个办公室、21个村(社区)的信息发布数量、质量、时效性等进行汇总梳理,形成工作通报,督促各部门整改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核精细化程度不足。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审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审核流程执行不够严格,个别信息存在语义表述不规范、数据核对不细致等低级错误,导致信息发布后需撤回修改,影响了公开效率。
2.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受审核流程衔接不畅、信息员报送不及时等因素影响,部分工作动态类信息未能在“三天黄金期”内发布,错失了信息传播的最佳时机,降低了群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
3.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强化。部分部门存在“重工作开展、轻信息公开”的倾向,对已完成的重点工作、民生项目等,未能及时梳理总结形成公开信息,导致大量有效工作成果未通过公开渠道展示,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作用。
(二)改进措施
1.筑牢质量管控防线。将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纳入部门日常管理重点,定期开展审核业务培训,重点强化信息员的文字表达、数据核对、政策把握能力,从源头上减少错误发生。严格落实“双人复核、分级审批、签字背书”制度,对重要信息实行交叉审核,同时扩大信息质量抽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2.优化公开流程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时限,推行“即办即审”工作机制,对紧急信息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信息发布提醒机制,通过工作群、短信等方式提醒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督促各审核环节高效衔接,确保各类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
3.强化主动公开导向。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各部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树立“工作开展到哪里,信息公开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将主动公开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充分调动各方面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