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书、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党务、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起草本县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工业股。执行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措施。组织实施钢铁、有色、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和通用机械、民用船舶、汽车(及零部件)等装备工业以及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执行和研究拟订各行业工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各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引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各行业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工业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 的措施和意见。参与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品牌培育有关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
(三)信息与生产服务股。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 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承担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负责企业数据收集和存储。组织推进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环节)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与运行监测股。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县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研究分析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运行情况,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协调相关部门和协会、商会以及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促进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各级扶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招商洽谈、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跟踪督导。指导和组织开展港澳及境外经贸合作。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科技股。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议。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综合性科技创新措施,组织开展科技法规普法宣传,提出激励科技创新的建议。配合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全市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配合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科技形势分析、科技安全、科技保密以及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审计、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和措施,配合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含基金)的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实施各领域科技计划,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配合做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配合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配合做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科技创新的计划。推进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配合做好科技扶贫、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工作。配合做好产学研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产学研合作计划。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六)商务股(行政审批股)。拟定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落实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加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协调。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外商投资及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我县发展外商投资、加工贸易和技术贸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按权限,负责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或转报工作,负责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意见反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县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指导、管理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我县外商投资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粤港澳自货自运直通厂车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吸收外资、加工贸易业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洽谈会、交易会、展会。承担对外贸易的促进与管理工作,以及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