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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镇乡村绿化管护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20 11:07:32来源:汤塘镇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汤塘镇乡村绿化管护工作,巩固绿化成果,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汤塘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管护目标

  结合各村因地制宜制定乡村绿化规划图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种果等绿化工程,建立责任明晰、管护标准、投入规范的管护机制,确保管护的效果和质量。

  二、管护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除草,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低毒生物)农药防虫治虫,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丢杂物。

  (4)花卉、苗木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死亡、缺失的植物及时补植 。

  三、管护力量

  各村结合党员志愿服务,成立一支党群志愿护绿队。注重统筹吸纳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保洁员、在家农户等充实管护力量。

  四、管护投入

  建立政府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村民自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村绿化经费多元投入机制。

  五、管护责任

  (1)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切实履行对本辖区范围的绿化管理工作。乡村绿化建设与管理由村集体按要求组织落实,并由专人负责。专人对辖区绿化区域进行管护,做好已有花卉、灌木的管护、施肥、除虫等工作。 

  (2)乡村绿化美化管护纳入网格化管理,将绿化任务、管护责任细分到网格、责任到个人。①村公共区域绿化由村委会负责,按片区落实到镇村干部、保洁员,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②村民小组道路绿化、河堤绿化的管护,责任人为各村民小组组长、护林员。③其余绿化地块由村民代表负责,责任人为村民。

  (3)结合积分制,对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打造“美丽庭院”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4)对在村头巷尾、路口田间的公共区域“四小园”,由各村保洁员落实管护,对私人区域的“四小园”,动员在家农户主动认领管护任务,对认真落实管护工作的,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5)谁种谁管谁收益。村委统一采购,免费发放给村民的优质果树苗,由村民管护,日后的收益直接归村民所有。

  六、监督考核

  镇绿化工作组加强绿化种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村,并敦促其限期整改。将乡村绿化管护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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