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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5-16 17:48:23来源:佛冈县财政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财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稿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县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代编全县预算草案。牵头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制定县级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县级预算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基本支出经费管理工作。对本部门贯彻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和总会计核算。承担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牵头配合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等综合性审计工作。承担收入退库有关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承担交通、统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监管。承担自然资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出让收益和部分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承担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

  (五)债务管理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新增债券转贷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承担对外会计合作交流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承担行政、政法、纪检监察、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由县承担的国防动员、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对县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建议。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科技经费改革,参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

  (七)工贸外经股(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地质、市场监管、消防、供销、发展改革、住房与城乡建设、代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外事、台港澳、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支持经济发展的产业财政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负责县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

  (八)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土地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做好离退休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财政监督股(政府采购监管股)。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负责处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绩效管理股。牵头负责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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