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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机构

发布时间:2025-04-23 11:19:36来源:石角镇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石角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佛冈县委办公室、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24〕1 号),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石角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核定石角镇党委、政府机关行政编制97名,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13名。设置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百千万工程”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9个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正股级职数13名,副股级职数15名。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人大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党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镇人大重要活动安排和有关会务组织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镇委党校的管理运作。负责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以党建带群建,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和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开展技术服务、咨询及社区科普的指导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本镇统计等工作。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村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路网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协助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和报批工作。会同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牵头做好“田长制”工作。利用旅游、文化和人文资源,发展生态旅游。负责组织本镇的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功能。负责辖区公共文化、艺术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工作。负责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 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七)“百千万工程”办公室:负责“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督查考核。组织研究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事项的资料及档案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镇、村在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化成果。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依法保护耕地,落实粮食安全工作。依法办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宅基地和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指导村级“三资”管理。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承担“河长制”“林长制”具体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负责本辖区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负责对行政执法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所在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设置事业单位4个。保留佛冈县石角镇财政所;佛冈县石角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佛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石角镇分所、佛冈县石角镇畜牧水产站、佛冈县石角镇水利所)更名为佛冈县石角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佛冈县石角镇党群服务中心(佛冈县石角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划入佛冈县石角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佛冈县石角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佛冈县石角镇政务服务中心(佛冈县石角镇综合执法服务中心)、佛冈县石角镇文化站职能,不再保留上述3个事业单位;设立佛冈县石角镇社会治理事务中心。

  (一)佛冈县石角镇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二)佛冈县石角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和水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工作,开展服务“三农”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佛冈县石角镇党群服务中心(佛冈县石角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益一类,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负责党群服务、政务服务工作,综合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民政救助、教育卫生、人力资源、人才驿站、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等便民服务领域服务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等各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佛冈县石角镇社会治理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日常巡查;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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