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佛冈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2-06 17:31:10来源:佛冈县司法局访问量:-字体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佛冈县司法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7个业务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县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制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股。

  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镇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镇和县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本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全县的行政应诉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各镇和县直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 负责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

  (六)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4282252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