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徐延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审核、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林长制、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法制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股。联系石角司法所。
钟上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县、法治建设、法治督察、人民调解、律师管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司法所建设、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法律援助、法学会、安全生产、消防、信访维稳、防范电信诈骗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处(县公职律师事务所)。联系汤塘、龙山司法所。
黄晓芬: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反邪教、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卫生健康、垃圾分类、保密、档案、统计、政务公开和财务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高岗、迳头司法所。
卢小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负责机关党建党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普法宣传、国家安全、乡村振兴、意识形态、统战、武装、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工青妇儿、关工、禁毒、扫黄打非、“双打”、公证和社会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公证处。联系水头司法所。